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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坑墓地清明後開挖 引起民憤

2009/04/10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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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新店安坑一號道路將於五月底全面動工,完工後可望疏通安坑地區因人口增加所帶來的龐大車流量,但道路用地在土地徵收上一直備受爭議,尤其以位於安華路上的安坑墓園屢屢傳出反抗聲浪最為嚴重。

 

 由於不滿政府未給予合理交代就要強制拆遷,安坑墓園墓主們組成自救會,並質疑政府做法有圖利財團的嫌疑。
 「合法合理的買賣行為,政府卻指為亂葬崗,要予以拆遷、開路,小老百姓情何以堪?政府如果要強制代遷,我們會採取一切手段抗爭到底,為先人爭取安息。」安坑墓園自救會會長胡鐵民表示,政府的做法嚴重傷害他們的權益。
 胡鐵民指出,縣府規畫四十米計畫道路迄今,歷時二十年,政府不主動告知遷墳一事,過去的幾年內也從未接獲通知,直到去年掃墓才赫然發現墓園立了告示牌,要求墓主在期限內完成遷墳作業,簡直草率無比。
 他指出,根據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徵收土地應以書面通知被徵收者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市公所的做法明顯違反程序正義。
 對此,新店市民代表鄒元中坦承,主因是儘管當時都市計畫定案,但仍沒有確切時間和經費去執行,直到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蘇貞昌擔任行政院院長期間,才使這個計畫加速執行,台北縣政府和新店市公所也加緊腳步。

墓主們質疑 官商勾結

 「我以前不知道政府行事這麼醜陋,直到自己親身經歷,才發現政府根本不是人民的公僕。」自救會成員曾繁東指出,他們與台北縣工務局開了四次協調會都沒結果,先是被工務局局長李四川嚇斥趕走,又被恐嚇祖墳要當無主墓通通挖走。他表示,墓主們只想詢問安坑一號道路的規畫細節,希望政府能說明在路線的規畫上為何一定得經過墓園,沒想到官方的態度如此惡劣,看不到半點協商的誠意。
 曾繁東表示,遷葬費補助多寡不是重點,自救會主要訴求是希望安坑一號道路可以更改路線,因為從空照圖來看,此條道路在設計與規畫上,並沒有非得經過墓園的必要性,而是可以將路線更改至安華路旁閒置的空地。然而目前這一大塊空地已被某財團買下,預備蓋房子。曾繁東指出,只要安坑道路建設完成,在交通便利之下,日後房市行情必定驚人。

符合程序 不可能變動

 新店市公所表示,安坑墓園遷墳一事及詳細情形均公告在市公所內部的布告欄上,並非完全沒告知墓主要拆遷。而市公所民政課課員王裕隆也指出,有弊案就去投訴,不要用懷疑、猜測的方式去阻撓工程的進行,如果墓主不主動遷葬,清明節過後,市公所一定強制代遷。
 對於自救會的種種指責,台北縣工務局規畫設計科科長鄭立輝指出,新店市公所在取得用地的程序上的確不完備,但相信當時一定是依法執行,且符合一定的公告程序。至於路線則是以影響最小、效益最大為規畫的前提,不可能變動,如果民眾懷疑官商勾結,可以舉出證據,不要憑空想像。
 但曾繁東表示,老百姓不可能一天到晚跑縣政府、市公所看資訊,沒有一一知會民眾就是草率又隨便的做法。
 曾繁東表示,當初買地兼整修一共花了四十五萬元,現在政府卻只補助七萬元要他們另外遷葬,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而且此政策將拆遷四百多個墳墓,四百多個墳墓也就是四百多個家庭,影響廣大,政府大可不必大費周章,直接將路線改到沒人居住的空地就行。

旁為空軍基地 難改道

 鄒元中表示,前工務局長李四川曾就安坑一號道路工程無法改道的原因解釋過,因為道路經過空軍基地,若是高架此道路,除了會影響飛彈角度,也會阻礙之後捷運興建。王裕隆也表示,建設高架橋也在當初考慮的範圍裡,不過實際測量後還是不可行。
 鄭立輝也指出,墓園附近兩旁皆為保護區、空軍軍事基地與大型社區,要這些社區民眾為了建設道路而全數遷移,豈不是更難?
 鄭立輝表示,民國八十八年的安坑都市計畫已規畫安坑一號這條主要道路,由於地形及地點特殊,路線選擇有限,只能依照原來的都市計畫去實行。
 九十六年三月時就公告在安坑墓園,提醒家屬會有拆遷的可能,且依「台北縣墳墓遷葬補償費查估基準第二條」,最高補償費約十一萬元。此外,若願意以火化方式遷移的家屬,火化費用亦由政府吸收,並可遷移到新店市公所設立的納骨塔,倘若家屬要自行尋找墓園,則政府因法律程序而無法補助金費。
 鄒元中表示,雖然自救會中許多成員的戶籍都不在新店市,新店市公所也相當願意提供資源,譬如提供四十份公墓讓其遷入。

私下契約 無法律效用

 而安坑一號道路興建工程是相當迫切的,所以鄒元中還是建議自救會在清明節後都能遷移墳墓,否則只能強制拆遷。
 另外,鄭立輝指出,根據調查,安坑墓園地主已於民國八十六年往生,沒有繼承人,而當初墓園地主私下賣出墓地的永久使用權給墓地家屬,此為私下契約,在民法上並不被承認。
 鄭立輝提到,自救會當初與安坑墓園地主所買的是永久使用權,這與土地所有權是不同的,政府徵收時是針對土地登記簿上的土地使用權做補償。他表示,已清楚地向自救會說明,當初地主所賣的是永久使用權,當此權不再,墓主們應該是要告地主債務不履行,想辦法把政府給予地主的土地所有權補償費假扣押,再設法分配給墓主們。

應按程序 提修法賠償

 此外,若是自救會成員對於賠償金額仍嫌太低,鄒元中指出,應該在知道時,立即就「台北縣墳墓遷葬補償費查估基準第二條」條例去爭取遷葬費提高。目前兩百多個墓園中已超過半數的家屬理解這個情形,這些家屬也願意配合遷移。
 鄒元中建議自救會有幾個方向能進行。首先,因為市政建設而使墳墓必須遷移的部分,他也提出修法,使自救會成員能得到賠償;再者,自救會應該告安坑墓園的地主債務不履行;最後向台北縣政府要求改變條例、提高賠償金額,但相關賠償還是應按照程序申請補助。

照片

▲安坑一號道路建設將開挖墓地,居民組成自救會質疑官商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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