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集:小地主大佃農
「小地主大佃農」是馬總統上任前提出的愛台12項建設「農村再生方案」內容,主要是因台灣農業面臨農業勞動力老化、農戶經營規模小和農地坵塊分散等問題,無法發揮規模經濟的效果。「小地主大佃農」的意義正是要促進農地流通和活化農地利用,鼓勵老農或無意耕作的農民長期出租農地,讓有意投入農業的新農民,可以集中耕種、企業化經營,更能讓台灣的農業快速轉型升級。雲林縣斗南鎮農會近年來積極推動的農地承耕制度已經顯示出相當的成效,成為多方關注及學習的焦點,無疑地讓有心務農或振新台灣農業打了一記強心劑。農委會最近遴選出10區,遍布北中南東各地展開試辦,預計辦理面積400公頃,要由老農長期出租農地給新一代的農民,全面提升農業競爭力。未來,政府將提供專案融資優惠貸款利息補貼、輔導大佃農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提供產銷整合技術研發、品牌通路和市場行銷的專業培訓機會,盡量讓大佃農降低生產成本,提高整體農業生產效益。試辦區的產業類型也非常多元,包括稻米、蔬菜、花卉、有機農業、青割玉米及飼料玉米等重要作物。「小地主大佃農」今年先試辦,明年起要再擴大辦理,希望有更多個人農民、農企業、農民團體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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