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集點活動,有二等公民之分
行政院環保署為推廣節能減碳行動,於本月一日所推出的環保行動有價化的環保集點活動(相關網址:http://enews.epa.gov.tw/enews/fact_Newsdetail.asp?InputTime=10412011213…)立意頗佳,但活動方式為:於離峰時間持悠遊卡、一卡通搭乘北捷或高捷,就可以參加集點活動。 但試問非北捷或高捷營運區域的其他公民不便於離峰時間搭乘集點,如此一來,中央政府單位辦理本活動但未給予全台國民公平的參與機會,難道,非居住在在北捷與高捷營運範圍內的都屬於二等國民,參加環保署活動都有不同待遇? 真心期待環保署辦理活動時能多考慮偏鄉人參與的可能性!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