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冤罪救援行動交流暨冤獄平反協會2015年度論壇」交流冤罪救援
「台日冤罪救援行動交流暨冤獄平反協會2015年度論壇」交流冤罪救援
記者莊文軒/台北報導
台灣每年有上千件的司法再審申請,但是成功率以102年來說只有0.2%,為改善台灣再審申請的成功率及冤案救援,台灣冤獄平反協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台中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等多個NGO團體,8月22及 23日於台大霖澤館舉辦「台日冤罪救援行動交流暨冤獄平反協會2015年度論壇」,邀請來自日本與大陸的律師與學者,針對再審制度與冤罪救援做交流。曾經擔任日本世紀大冤案--足利事件主辦辯護人17年的佐藤博史律師表示,冤罪是雙重過失,不只是把無辜的人關進監獄,還縱放真犯人,這是國家所犯下對人權的重大侵害之一。
佐藤博史律師以「足利事件的衝擊-DNA鑑定及冤案救援」為題,發表主題演講表示,以美國為例,無辜者計畫〈Innocence Project〉,成立至今截至2015年8月9日已經有330人經由DNA鑑定被認為無辜,其中有20人是死刑犯,向來民主自由的美國都有這麼多嚴重的冤案發生,實在令人吃驚。而日本足利事件發生於1990年5月日本枥木縣足利市,女童疑似遭性侵後殺害,一年半後,當時45歲且單身的菅家利和遭到逮捕,並隨即遭到起訴,菅家曾經自白承認犯罪又曾經自白否認犯罪,並歷經各審判判決均有罪,無期徒刑確定,有罪的理由,除了菅家先生的自白外,更有DNA鑑定報告作為佐證。
1995年佐藤博史律師針對本案提出報告指出「被DNA鑑定所迷惑,怠為自白的調查」是足利事件誤判的原因,2002年佐藤博史聲請再審,2008年宇都宮地方法院裁駁回再審,抗告至東京高等法院,因媒體聲援,法院於2008年要求DNA再鑑定,隔年鑑定結果出爐,證明原先DNA鑑定錯誤,檢察官於是直接釋放菅家。菅家自45歲遭逮捕,出獄時已62歲,檢查官當庭向被告認錯,三位法官也為這樁著名冤獄鞠躬道歉。
本事件當事人菅家利和先生因錯誤的DNA鑑定證明有罪,又因正確的DNA鑑定證明無罪,期間被關17年,佐藤博史律師感慨表示,冤罪是雙重過失,不只是把無辜的人關進監獄,還縱放真犯人,這是國家所犯下對人權的重大侵害之一,律師與媒體人也犯下重大過失。他並強調:一、偵訊人員錯誤的確信,會引出虛偽不實的自白,無辜的人明明拼命的否認,偵訊人員卻說,這不是在騙人嗎、有證據證明你是犯人的話,無辜的人也會輕易的自白。二、在偵訊中,首要建立一種讓犯罪嫌疑人容易說話,稱之為信賴關係,此關係使用開放式的問答偵訊,讓犯罪嫌疑人必須用自己的話來回答,切忌使用封閉式問題,去暗示偵訊人員預期的答案。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邱清華教授開幕致詞時表示,台灣與日本同屬大陸法系,有很多冤獄平反經驗值得我們參考,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成立以來,藉由DNA科學鑑定,成功平反陳龍綺冤案,這不只是社會科學、法律學的問題,還包括自然科學、鑑識科學,需要互相合作。法律的效用在追求正義,達成公平的社會,讓真正有罪的人受罰,還給無辜的人公道。
台北律師公會黃旭田律師表示,台灣近來司法推動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越來越重視詰問,更多民眾參與刑事司法審判,這一切都是為了避免冤獄,台灣學習全世界成功或不成功經驗,彼此交流分享,讓無辜的人回到正常的社會,讓社會沒有冤獄,沒有不幸。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蘇友辰律師表示,科學證據欠缺鑑定標準,甚至鑑定人也可能有不道德行為,值得司法審判重視。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羅秉成表示,佐藤博史律師已經67歲,執業41年,還站在第一線上,全身充滿活力,讓台灣的律師同道感受到律師堅持辦案的風範。台灣大學醫學院法醫科暨研究所教授李俊億也舉2004年西班牙馬德里爆炸案造成嚴重傷亡,美國聯邦調查局擁有國際最具權威的鑑識實驗室,但卻因指紋鑑定錯誤造成嫌疑人Brandon Mayfield,在沒有出國之下,指紋卻出現在西班牙,被冤枉羈押二週,李俊億認為在司法鑑定中不應迷信專家,縱使在最先進的實驗室,鑑定證據也要經過檢驗,唯有嚴格檢驗證據才能避免冤案。
圖說:
圖一:曾經擔任日本足利事件主辦辯護人17年的佐藤博史律師表示,冤罪是雙重過失,不只是把無辜的人關進監獄,還縱放真犯人,這是國家所犯下對人權的重大侵害之一。
圖二: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邱清華教授表示,法律的效用在追求正義,達成公平的社會,讓真正有罪的人受罰,還給無辜的人公道。
圖三:「台日冤罪救援行動交流暨冤獄平反協會2015年度論壇」交流冤罪救援,左起邱清華教授,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羅秉成,佐藤博史律師,蘇友辰律師,黃旭田律師,陳龍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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