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商總批違憲?
【新聞疑義1491】房地合一,商總批違憲?
文/楊春吉(法律.房地產及生態講師;文學工作者;部落格 http://gs803501.pixnet.net/blog )
(新聞疑義專欄同時於台灣法律網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ategory_list&article_category_id=2235&area=free_browse 刊出)
【新聞】
房地合一微調版送入行政院,行政院政務委員、國發會主委杜紫軍說,行政院審議委員會昨通過條文架構的適法性,就等政院就課稅稅率、長期優惠、日出條款及免稅門檻等實質內容,進一步徵詢各界意見後,再像「填充題」般,把答案填進去。外界多數認為長期優惠可再考慮,官員說,這一塊有微調空間,但最後版本還是要政院拍板定案。不過,中華民國商業總會抨擊,政府打房、推房地合一稅等手段已嚴重違反憲法保障人民有在自由經濟市場下購屋、買地的自由,商總將於近期內,正式行文提請大法官釋憲。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財政部已將微調版草案送進政院,昨審查會議上,對稅率、日出條款、免稅門檻、長期優惠等4大重點,決定擇期審查,並由毛院長做最後裁示。但據了解,雖當場沒有定案,但會議討論中對財政部微調方向,包含採用4級稅率級距等,大多趨向正面看待。張盛和坦言,禮拜四將前往財委會進行專題報告,但這周院會恐怕趕不上。但張盛和仍對本會期通過房地合一立法充滿信心。他表示,之前與黨團幹部溝通還不錯,對草案內容都大致認同,應不至於出現外界質疑以拖待變情形。張盛和指出,股市跟房市都一樣,最怕的就是不確定因素,不管遊戲規則是什麼,只要定案就能讓業者因應。除4大重點未決之外,部分草案內容昨天審查中已決議確定通過,其中包含採稅基相減方式,避免土增稅重複課稅,提供重購退稅優惠、個人房地合一採分離課稅等。另據了解,財政部微調版本內容,將稅率從原先17%、30%雙稅率,改為按持有年限畫分4級距。基本稅率仍為17%,但對持有不滿1年內出售的稅率將拉高至35%;持有1至2年內出售稅率為30%(中國時報104年3月31日報導: 房地合一送院 商總批違憲)。
【疑義】
一、法人得否聲請解釋憲法?
按依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時,固得聲請解釋憲法,惟以「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為限。
所以,法人如要就房地合一課稅聲請解釋憲法?須同時符合(一)須俟房地合一課稅相關法律或命令通過實施(二)要提起行政訴訟(三)提起行政訴訟後,須俟確定終局(四)論述那一種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始有被受理的可能。
二、那一種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侵害? 是否違憲?
至於目前房地合一課稅暫定版之內容,那一種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侵害? 中華民國商業總會「政府打房、推房地合一稅等手段已嚴重違反憲法保障人民有在自由經濟市場下購屋、買地的自由」所稱「契約自由」,固為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惟目前房地合一課稅暫定版之內容,並非直接對「契約自由」做限制(但有實質影響效果),而是對人民財產權之剝奪,應予區別。
另外,目前房地合一課稅暫定版之內容,是否違憲?在平等原則、比例原則上,或值得思考(請參 http://www.peopo.org/search/google/%E6%88%BF%E5%9C%B0%E5%90%88%E4%B8%80?query=%E6%88%BF%E5%9C%B0%E5%90%88%E4%B8%80&cx=015042921252931929020%3Avzc2dqf9xoe&cof=FORID%3A9&sitesearch= 、http://www.google.com.tw/cse?cx=partner-pub-7253933653596989:6983704598&ie=UTF-8&q=%E6%88%BF%E5%9C%B0%E5%90%88%E4%B8%80#gsc.tab=0&gsc.q=%E6%88%BF%E5%9C%B0%E5%90%88%E4%B8%80&gsc.page=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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