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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頂新台灣行這麼行 呂紹煒專欄:厲害?黑心?台灣走一回 頂新5年賺得400億

2014/12/09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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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臉書上有人提到頂新集團,原來頂新台灣行這麼行喔。。。當初政府大力宣傳的鮭魚返鄉,原來是這樣的真相!還有多少『鴨子划水的頂新』還鯨吞蠶食中進行中?繼而一想,有沒有其他財團,常駐台灣成為『本土爛頂新』呢?????

頂新這趟「台灣行」,還是獲利豐碩,令人羨慕。只是,這麼一個讓富人可輕易錢滾錢、賺大錢、又不必繳多少稅(嘿,還賣黑油)的制度,朝野政黨是否該想想怎麼改一改?

呂紹煒專欄:厲害?黑心?台灣走一回 頂新5年賺得400億

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review/detail/7550f746-7d30-11e4-a795-ef2804cba5a1/?uuid=7550f746-7d30-11e4-a795-ef2804cba5a1&tmpImage=http%3A%2F%2Fwww.stormmediagroup.com%2Fexport%2Fsites%2Fstormmedia%2FDomesticPicUnpublish%2F20140124-SMG0034-006-.jpg&t=1417967689674

頂新魏家終於賣掉101大樓持股,這應該可視為魏家確定退出台灣的訊號。概略算算,魏家回台走一回,這5年就賺得大概400億元左右。厲害?了不起?還是夠黑心?

頂新魏家兄弟是在1990年開始赴中國投資,在中國市場打下江山後,在1998年首次回台收購老牌食品廠味全。當時是味全公司派的黃家正在與市場派奮戰之際,當年的味全之戰至今仍算是股權爭奪戰中的一個「典範」,足堪為眾人之教材。

當年掌握公司的黃家陷於兄弟爭權,弟弟引進市場派逐退大哥,但內部陷入紛爭讓股價直直落,對市場派而言是有機可趁,結果黃家在市場派收購超過20%的股權後才警覺,趕快回補股權到35%。依照這個比例,黃家還不至於丟掉公司,頂多要與市場派共享董事會。

但黃家作出一個錯誤決策,因為市場派都是融資高槓桿購股,如果股價飆漲就要補差額,最後可能會被迫賣出股票而退場。所以黃家以高價把自己10%的股權往市場上倒,結果市場派來者不拒的吸收,手上持股增加到47%。市場派還未倒,魏家就上場,以更高價格買下市場派手上的35%持股,因而終結了黃家在味全的經營權,魏家正式入主味全。

但頂新真正大舉返台投資是在2009年之後,魏家拿出持股回台發行TDR(台灣存託憑證),募得170億元;再以61億元購得37%的101股權,花了十多億買下14戶帝寶及其它豪宅,同時成立多家「頂字輩」的土地開發公司,到處獵地炒房,這些頂字輩開發公司以101億買下三重土地準備開發。近2年又跨入有線電視(台灣之光購買中嘉)、電信事業(台灣之星標下4G),同時也在評估購買媒體。

經過黑心油事件,社會發起滅頂行動,政府亦以要求公股行庫抽銀根方式,讓頂新在短短幾個月內,失去大半江山,不過,某個角度而言,魏家這5年來走一回台灣,倒也算是獲利豐碩。

發行TDR時,雖然是拿出自己持有的老股來台發行,但當年是溢價2成賣出,紮紮實實的170億入袋;賣出101股權,雖然尚待主管機關核准,仍有變數,但以簽約金而言,也是獲利190億元出場。味全在交由官方派任的董事入主後,已公布要分批賣出三重土地,市場估計這塊已完成變更地目的土地賣出,獲利至少有50-100億元以上。而魏家買下的多處豪宅,以現在的市價估計,獲利至少也在一倍以上。

手指板一板,魏家這5年在台灣的獲利,不去算上市公司獲利分配,還有其它看不到的也不算,看得到的大概就在400億元以上了。

看在十多年薪資凍漲的上班族眼中,不知該如何說什麼好哩!這大概也印證《21世紀資本論》作者皮凱提說的,資本報酬率遠高於其它,錢賺錢永遠是跑第一。看看魏家這400多億獲利的來源,某個角度而言,與生產活動毫無關係,全部來自房地產、資本市場。

而這也衍生出另一個問題:這些獲利到底要納多少稅?嗯,該去問問財政部吧。不過,賣101股權獲利的190億元,在不需要繳納證所稅情況下,大概一毛錢都不必繳稅。賣土地、房地產的獲利,大概就看持有時間內公告地價調整多少,但要繳的增值稅絕對不會太多,相較於那數十上百億的獲利,不值一談。170億元TDR的錢呢?這是把老股拿出來第二上市,是籌募資金而不算是個人所得,也不必課稅吧?

真棒!台灣確實對富人非常友善。即使如此,敗選後國民黨立委還是急著要把證所稅的大戶條款門檻從10億上調到50億;原先說好要作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也還不知作得下去與否。

接下去頂新大概要處置的就是台灣之光與台灣之星。購買中嘉案雖然尚未正式宣布,但已確定交易終止,頂新可能要支付20億元左右的違約金;不過,其它潛在買主因受限於黨政軍條款,至今尚未能喬定買家。

台灣之光在4G市場占有率大概5%左右,擁有的頻譜又小,估計1年可能要賠30億元左右。在沒有有線電視系統的相乘效益後,只能選擇賣出,日前就傳出台灣之光已在市場「兜售」的說法。不過,原先評估台灣之光擁有併購威寶後的3G基地台與頻譜,有相當的價值。但這2個月4G用戶飛躍式的成長,這讓台灣之星的價值與賣相下滑,頂新最後終究要認賠殺出。問題只在要賠多少而已。

不過,即使減去台灣之光與台灣之星帶來的虧損,頂新這趟「台灣行」,還是獲利豐碩,令人羨慕。只是,這麼一個讓富人可輕易錢滾錢、賺大錢、又不必繳多少稅(嘿,還賣黑油)的制度,朝野政黨是否該想想怎麼改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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