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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愛找回來-零錢也可以虎虎生風」老虎保育計畫

2007/06/2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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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文/黃小萍(荒野國際事務委員會主任)

為支持野外老虎(Panthera tigris)保育計畫,荒野保護協會與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於2001年11月至12月底,於台灣聯合規劃「把愛找回來─零錢也可以虎虎生風」募款活動,募得款項總計新台幣六百七十四萬八千七百八十七元整(NTD$6,748,787),折合美金一十九萬二千八百五十元三分(USD$192,850.03),所得款項全數捐贈予老虎基金會(加拿大)(The Tiger Foundation, 以下簡稱TTF),以支持該基金會所提出之老虎保育計畫。該計畫執行重點為印尼蘇門答臘虎及印度孟加拉虎保育計畫,計畫期間為200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期1年。

依據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老虎基金會(加拿大)、荒野保護協會於2001年10月31日簽訂之「公益活動推展合約書」第二條第二項第四款,老虎基金會應於每季提出計畫執行進度報告書、相關財務報告及成果報告,另根據合約書第二條第二項第五款,荒野保護協會每六個約應審核上述專案經費運用明細表及相關成果資料,以昭公信,並提供予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參考。

荒野在此次募款活動中,免費提供各項行政工作人力、行政工作、通訊及計畫審查等費用,在行文內政部經審核獲准後,於2002年4月9日將募款所得一次全數匯款至老虎基金會於加拿大皇家銀行帳戶。在計畫進行期間由於經費不足,無法實地前往計畫執行地點探查,亦未受TTF之邀前往計畫執行地點進行了解,故僅能依據老虎基金會於2003年2月間所提出之4份計畫執行進度報告書內容及原計畫書內容,經由荒野國際事務委員會委員多次審慎審查TTF執行本案之效果。

全年計畫審查總結

保育工作乃長期性工作,此次公開募款活動所得金額計新台幣674萬餘元,全數捐與TTF,約佔TTF提出計畫一年所需經費的40%。TTF在2002年於印尼的老虎保育工作的成果,包括與印尼政府林業部建立合作關係、舉辦加強執法研討會、與當地犀牛保育組織建立夥伴關係、於國家公園內調查評估野生老虎數量與分布狀況、成立老虎保育工作隊執行反盜獵監測行動、獎勵執法人員加強反盜獵執法行動等,這些工作都有利於長期性老虎保育活動的重要工作項目,TTF在2002年度的工作成果斐然。

然而,就本次公開募款活動的計畫執行而言,TTF在計畫的執行管理與經費的運用上,有諸多不盡完善之處,僅簡述如下:

一、 報告書內容之審查意見:

1.計畫執行進度報告書未依據合約規定,定時提交

由於TTF並未如期或依序順延提出四季報告書,而於計畫期間結束後一併提出4份季計畫執行進度報告書,因而無法針對當季報告書內容提出及時的審查意見,或對計畫執行進度及經費運用提出疑問與質詢,也因此造成荒野無法依約將該等資料提供予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參考。

2.申請贊助之計畫項目變更,未於計畫執行期間知會贊助單位,取得同意

此次募款活動贊助的三項計畫中,印度老虎廊道保護計畫於計畫期間之初,因預定合作單位──印度老虎信託(Tiger Trust)自我評估該單位無執行此項方案能力後,決定取消該項計畫,TTF接受該項決議,且未尋找其他合作執行單位;此外,另一印度老虎保育獎助方案,則遲至最後一季才展開,TTF於計畫期間自行變更募款經費的使用項目,將95%募款經費運用於TTF於印尼執行的蘇門答臘老虎保育計畫。於計畫期間,TTF從未知會贊助單位各計畫的變更狀況,不僅未依合約書內容履行計畫,且未盡取信之責。

3.財務報告內容粗糙

此次公開募款活動所訂之「公益活動推展合約書」中並未規範所募得款項於各項計畫中的使用比例,且實際募得款項僅為合約書的附件「TTF所提出之老虎保育計畫簡介與預算」所提出之總預算之40%,因此募得款項的運用比例由TTF自行裁決,但TTF並未於報告書中說明款項不足處是否由其他贊助單位提供經費。
各季計畫執行進度報書中,僅第四季報告書提出詳細的經費支出報告,其他三季僅提出經費支出簡表(詳見TTF所提之各季原文報告書),因此無法就其經費運用的成效,提出具體評估審查結果,例如人事成本、硬體設備的購置、訓練經費的支出等。此外,TTF於印尼計畫經費全年有近30%的經費支出運用在技術指導小組,但報告書中並未說明該小組的實際功能與工作成效。

4.計畫期間產生之相關成果報告

荒野於計畫期間或其後,未曾收到報告書中所提及的各項計畫成果報告資料,如老虎現況調查報告、研討會結論手冊、老虎保育計畫年曆等,因此,無法就其實質保育成果進行成效的評估審查。由於缺乏具指標性的量化資料,如計畫前後野生老虎族群數量、老虎盜獵現況、反盜獵小組受訓人數、國家公園巡守員受訓人數、研討會參與狀況及結論等,因此雖然TTF於計畫期間執行了各項活動,卻無法根據其活動成效評估該計畫對於老虎保育的實質成效。

5.報告內容偏離原募款計畫執行主題

此次公開募款活動計畫所提之方案,有於印尼成立新的保育工作隊、於印度與印度老虎信託(Tiger Trust)共同執行保育獎助方案,以及老虎廊道保護方案等三項計畫方案,但各季報告書的內容以TTF於印尼蘇門答臘地區的各項活動報告為主體,未說明原計畫中的保育工作隊,與TTF報告中所指的主要工作項目─「蘇門答臘虎保育計畫」(STCP)的人力組織是否為同一單位,亦未能區分TTF原有工作項目與新保育工作隊工作項目之差異,以及新的資源(募款經費及新保育工作隊)所帶來的成效。由於報告書中並未明確提出保育工作隊的組成份子、工作執行項目與進度、工作成果等具有指標性(indicative),因此報告內容偏離原募款計畫主題。

二、 計畫執行成效審查意見:

計畫執行成效的審查可由三項目標元素進行評估:地域性(location)工作成效、老虎族群之科學調查(scientific survey)及執法能力建構(Capacity Building),以下分述之。

1. 地域性:此次公開募款活動的三項計畫執行地區分原設定於印尼及印度。

a.印尼:TTF在印尼的工作成效似乎以組織發展為主軸,全年的工作內容皆投注於「蘇門答臘虎保育計畫」(STCP),TTF應就STCP與本計畫活動的關聯性加以說明,包括STCP的計畫目標、執行方式、執行成效指標等,然TTF皆未提出任何相關說明資料。
在經費運用的成效上,TTF於募款合約中所提之印尼老虎保育計畫,原訂全年預算為8萬美元,而實質經費支出達18萬餘美元,為原預算的2.5倍。由於TTF於印尼地區所耗經費遠超出原定預算,但卻未能提出任何指標性(indicative)資料加以說明經費的運用成效,因此無法評估本計畫在印尼地區是否達到實質老虎保育成效。

b.印度:老虎廊道保育計畫取消,老虎保育獎助方案於最後一季始展開籌備工作,計畫的籌備與執行受到延宕,TTF未有效掌控進度、解決問題,或尋找其他合作單位執行計畫,因此無成效可言。

2. 老虎族群的科學調查:

TTF除了與印尼政府及相關保育組織建立緊密合作關係外,也持續調查與建立老虎族群棲地資料、發展老虎保育工作的未來發展計畫等,這些活動都有助益於TTF於蘇門答臘地區未來的保育工作與組織發展。

在科學調查成果方面,TTF基金會負責人(Chairperson)Dr. Ronald Tilson曾於2002年10月15日到本會口頭報告老虎的調查成果,但無法辦別其成果是否由本計畫產生,之後計畫進度執行報告中,也未提供任何相關調查報告。由於缺乏野生老虎資料的調查成果與結論,因此無法評估TTF所提之老虎保育計畫是否發揮成效,保育方式是否適當或需要修正,未來研究發展應採取何種策略,或持續現有計畫。

3. 執法能力建構:

在報告書提出多項關於執法能力建構(Capacity Building)的工作,其中包括訓練國家公園巡守員執行保育及監測能力、建立反盜獵情報網、獎勵司法人員執行盜獵案件、加強執行老虎保護法規研討會等。在本計畫期間,具體執法成功案件只有一起,捕獲起訴一名非法盜獵者及其中間人,盜獵者經起訴審判裁定罰款55美元,有期徒刑7個月。

執行報告書並未能提出各項能力建構的成效,如國家公園巡守員的監測能力是否提升,反盜獵情報網能否順利執行,計畫期間發生多少盜獵案件,司法人員進行確實偵查的案件有多少起等,缺乏這些評估執法能力建構成效的指標,也無法針對其執法能力的建構成效提出具體評估結論。

結論

此次公開募款活動,目標為贊助老虎基金會所提出的三項老虎保育計畫,而非贊助老虎基金會的組織運作,因此贊助計畫取消,贊助經費用途改變,且贊助單位未在計畫期間收到相關通知,為老虎基金會於此次計畫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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