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永保「安康」
文/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新店安康,曾是個叢林茂密、伸手不見五指、盜賊出沒的地方,再加上曾有煤礦開採,故古稱「暗坑」,後更名為「安坑」,而後再更名為更文雅的「安康」,現已是個居民安居樂業的地方。
然而,在環保署推動的「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垃圾焚化灰渣)最終處置場設置計畫」下,這舊有礦坑上方的一塊50.4公頃的陡峭山坡地,引來了中信集團下的欣服公司的覬覦,被其選為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預定地,並根據該計畫作業流程向北縣政府提出設置申請。
由於該山坡地「五級坡佔28.3%,六級坡佔56.6%,平均坡度高達60.7%」,即地目中有大半以上為林業用地。根據水土保持法,在林業用地上「從事農、漁、牧業之墾殖、經營或使用者」,即視為「超限利用」;意即農民若砍樹改種果樹檳榔者,就可能危及水土保持,何況興建掩埋場?
況且該預定地之標高由60公尺至260公尺,且上寬而下窄,而掩埋場下游300-400公尺處,即為人口稠密處。若將來此處真被設為掩埋場,由於掩埋場下鋪不透水布,勢必使地表徑流量增加,再加上所掩埋的內容物主要為灰渣(佔72%),倘若將來豪雨一來,帶下大量覆土與灰渣,再經過狹窄的宣洩口,這樣的流速恐將危及下游地區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當此案在環評時,許多環評委員也覺得此開發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而建議進入第二階段環評,然而卻被現任北縣環保局長以「鑒於北縣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處置問題緊迫」為由,不顧環評委員的諸多疑慮,而於兩年前悄悄通過環評。最近因即將動工,而讓附近居民驚覺,並於6月16日群起向北縣政府表達抗議立場。
「問題緊迫」這樣的幌子,讓焚化爐在這十年來迅速遍布全台,並導致焚化垃圾量不足的窘境;而今政府官員又要用同樣的理由,欲將焚化的餘孽,遍布在全台的土地上,做為國庫通私庫的管道,而不視有其他可行替代方案在前。「問題緊迫」可以是官員鞭策自己戮力從公的理由,但不能成為官員公然違法的理由,不能成為官員漠視安全的理由,否則一急就亂下決策,法律將無法發揮功效,欲使社會清明也不可得。
更何況這「問題緊迫」是北縣政府官員長期怠惰於推行垃圾源頭減量、分類回收的工作所造成,更不能把其後果拿民眾的生命安全來承擔。自北縣政府意識到問題緊迫的90年度起,至兩年後的今天止,台北縣的每人每日垃圾量仍在1公斤左右徘徊;而一旁的台北市,則因89年7月1日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至今每人每日垃圾量已從89年的1.006公斤驟降到91年的0.769公斤以下。在台北縣長日前表示願意背負此掩埋場興建的十字架時,恰巧台北市政府環保局長也於6月18日表示,為配合「資源回收垃圾減量,環保局除研議山豬窟(掩埋場)延長使用(10年)外」,也正評估讓一或兩座焚化廠停爐(6月19日聯合報)。可見垃圾減量並非不可行,也非需要長久時間才能見到成效,端視行政機關的決心與魄力而已。而垃圾危機更是行政機關怠惰公務、以及方便財團便宜行事的藉口。
姑且不提灰渣毒性對這塊極具集水功能的土地的影響是如何深遠,單是水土保持破壞的這種立即可見的安全問題,就不禁令人聯想到幾年前林肯大郡的悲劇,以及中部土石流災區的慘狀。難道我們所犧牲的無辜生命還不夠,仍無法制止廠商的貪念與政府的顢頇?何時這些官員才會以永保民眾安康為念?
(本文刊載於荒野快報138期)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