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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大校規不合時宜 懲處制度擬放寬

2008/11/28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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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生輔組:學生言行不當難定義 申誡條款將修改

記者/林品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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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大學生獎懲制度擬放寬/記者林品瑄攝

 

   學生獎懲規則即將針對懲處部分進行修改,將會越改越寬鬆,目的是希望同學能夠自律。學生事務處生輔組計畫成立專案小組以及召集學生代表針對懲處部分進行修改,目前的學生獎懲規則部分條文已經不合時宜,與現代校園文化脫節。
 生輔組史玉華組長表示:「獎勵的條款目前沒有問題,學生做好事有好的表現學校當然很樂意表揚他們,針對懲處的部分基於教育立場,當然是希望學生能夠自律,懲處的目的是要在於讓學生知道錯誤能夠改進,而不是一味的處罰讓學生有挫折感,因此計畫在懲處的規則上作修改,犯錯情節的輕重要也重新定義,畢竟學生樣態百款,很難用一個規則去定義。」機械系四年級賴俊宇同學表示:「更改那些對我來說其實沒什麼差別,本來就不會去做違規的事情,有沒有改就沒差。不過犯了錯本來就應該要處罰,如果改的太鬆反而沒有嚇阻學生遵守規則的效果。」
 像是週會、升旗、校內各種重要集會無故不到或遲到早退者,予以申誡一至二次。但是學校現在已經沒有週會及升旗活動了,這樣的條款已經不符合現在校園情況。言行不當,有失學生儀態者,予以申誡一至二次。言行不當很難去定義,由於範圍太廣學生行為太多樣化已經無法依照目前的獎懲規則去定義。諸如此類的規則,將會予以修改。獎勵部份,學校方面認為學生有好的表現都是值得嘉許的,因此,此次的修改將主要針對懲處部分進行。新聞系三年級徐德芬同學表示:「如果是針對已經很難界定或不存在的都可以廢除這樣也比較符合現在學校的文化及環境,但是我覺得某些處罰還是要有像是抽煙等不良行為,還是要嚴厲規範。」
 修改學生獎懲規則需要經過專案小組和學生代表討論研究修改,再經由校務會議修正通過後才可實施,學生應詳讀及遵守學生獎懲規則以免受罰。學生事務處生輔組更提醒同學留校察看之嚴重性,生輔組史玉華組長表示:「很多學生在犯了錯之後表示不清楚事情的嚴重性,像是考試作弊、有犯罪行為及偽造文書等都是要留校察看,在留校察看期間若是有再犯就是退學,希望同學能了解事情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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