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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軍制度和自由球員制度

2008/11/22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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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記者/李玟報導

   所謂的二軍,主要是以職棒各隊的後補球員所組成的隊伍,因為平常這些替補球員在一軍比賽時,常是留在休息區內坐板凳,長久下來球員們連球感都被消磨掉了。因此二軍制度的創立,就是要讓這些候補球員可以藉此和其他隊伍的替補選手進行比賽,以保持比賽的感覺,並視球員表現建立拔擢的制度。
建立二軍制度就類似美國職棒MLB的小聯盟制度,讓一些有潛力但是表現還未達主力球員標準的球員,能夠有一個表現的舞台,並讓球團可以觀察球員的表現,也方便球隊實力的補強。
中職的自由球員制度,雖然球迷與媒體喊了多年,卻始終未獲解決。現在中職的制度,除非選手被球團釋出,並取得離隊同意書後才成為自由球員,而且領隊會議有權提議封殺球員,取消球員成為自由球員的資格。
自由球員無法建立,造成球員無法流通、球隊間實力不對等、薪資也無法反映球員身價,不但造成企業經營球團困難,也讓國內的優秀球員不斷出走。
以美職為例,因為有完善的制度,除了遭到球團釋出外,當球員的合約結束後就成為自由球員,這些球員能在自由市場中等待其他隊伍的出價,並選擇自己想加盟的球隊。
然後日職於1993年開始施行自由球員制度,而其資格認定是球員必須在日職中打滿9年的時間(選手在一軍登錄名單中待滿150天算一年) ,而逆指名(包括自由競爭的名額)加入球團的成員選手則是必須打滿10年才具有此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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