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蹟防災教育 須靠全民參與
【記者陳品汎/嘉義民雄報導】
古蹟歷史建築消防演習會於十一月一日在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舉辦,主辦單位會同建築學者、消防專家共同商討消防教育對於維護古蹟的重要。今年二月二十二日台北縣蘆洲秀才厝發生大火,多數民眾不知怎麼處理,只能袖手旁觀,以致圍觀人潮成為消防隊的阻礙,最後火勢加劇,使得厝體前廳付之一炬。此案成為今年最重大的古蹟災例,也突顯古蹟防災的重要性。
防災演習須靠全民不斷演練。 記者陳品汎/攝影
根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與消防單位的調查,近年發生多起古蹟失火案件,災後損失慘重,造成重要文化資產毀損<註一>,其核心問題在於古蹟負責人或所有人未對古蹟做有效的預防性維護措施。當火災發生,最了解古蹟建築本體的負責人或所有人未能在第一時間做適當的反應,等到消防單位獲報搶救,火勢已一發不可收拾。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科學研究所副教授簡賢文指出,相關單位必須輔導管理者調查古蹟所有可能的火災因子,然後優先針對最重要的因子做防災規劃,才能將災害減至最低。簡賢文強調,真正對古蹟了解的是民眾而非消防隊,民眾才是第一線搶救人員,所以平日的防災演習要不斷實施。
除了民眾須具備古蹟防災的概念,政府應該提供指導方針幫助民眾了解古蹟特性。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員談宜芳指出,臺灣有60%的古蹟屬於木材構造,容易引發火災及生物性危害<註二>等災害類型;石造建築容易受自然力侵蝕,因此針對建築物特有的性質規劃個別的防災措施有其必要性。民國九十四年政府公布實施的「文化資產保存法」只注重古蹟的保存方法,卻未對「預防古蹟災害」做嚴格規範。談宜芳表示,政府在立法預防古蹟災害方面是很不足夠的,對於古蹟的防災效果有限。
古蹟防災教育是維護文化資產重要的一環,需要全民熱心參與。嘉義縣洪雅書房負責人余國信表示,防災教育應該從基層的地方人力資源結合公部門、消防單位以及文史團體的力量,達到整體的維護。余國信期望民眾能與救災單位加強合作,共同為古蹟建築規劃完善的防災措施,提高古蹟建築的生命力。
嘉義縣政府將與消防單位、古蹟管理者以及民間團體合作,研討進一步的防災措施與教育課程,期望將古蹟災害降至最低。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副主任黏振裕表示,未來將整合參考學者提出的研究與建議,並與各相關單位研討更具體的古蹟防災計畫。
<註一>國內近期重大古蹟失火案例包括秀才厝、元清觀、大雪山製材廠、陽明山草行館、台中武德殿,都是因為火災不幸發生,無法及時控制損失而燃燒殆盡。
<註二>生物性危害包括甲蟲、蛀木蟲、吉丁蟲以及天牛等蟲類的蛀食,導致木造建築結構損壞,容易引發建築倒塌。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