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廢棄單車 被當廢鐵回收
【記者吳文駿/中正大學報導】
「資源回收」已成為台灣公民常識之一,然而面對還可使用的物品,卻要被當成「資源」回收,是否也算是變相的浪費?中正大學的校園每學期都會出現許多無人認領的廢棄單車,而這些腳踏車的最後下場,都是被鄉公所帶走回收。
廢棄腳踏並非完全不能使用,卻被當成廢鐵回收。 記者吳文駿/攝影
總務處駐警隊的資料顯示,每學期都有一百至三百多輛無主廢棄單車出現在中正校園,這些腳踏車通常是學生畢業後所留下。根據中正大學總務處駐警隊標準作業流程,一台腳踏車被查報認定為疑似廢棄車輛後,總務處會請車輛所有人於兩星期內自行清理,逾期未清理者,則依法先行移置至指定場所存放處理,而後會交給鄉公所,鄉公所再將這些廢棄車輛交給回收商當作廢鐵回收。
有學生認為,這些腳踏車並非完全不能使用,卻要被回收,可使用的資源遭到浪費。法制三林弈豪指出,中正大學校地廣大,徒步行走必須花費很多的時間,因此對代步工具的需求很高;廢棄單車與其交給鄉公所回收,不如將部分還能使用的車輛作為愛心車,充分利用這些還能使用的資源,才能算是真正的「廢物利用」。也有人認為,校方可以直接參考嘉義大學處理廢棄單車的做法,將無主車輛集中,再讓師生免費登記領取。這項做法,在嘉義大學已實行四年,且登記的師生人數一年比一年多;今年嘉大駐警隊提供150輛無主單車,卻多達470位師生搶著認領。
面對學生的要求,中正大學在多年前也曾以廢棄單車作為愛心車供學生使用,而這樣的做法,後來因為後續維修與管理的問題所以取消。總務處駐警隊隊長陳菁桂指出,因為中正大學的地形為山坡地,上坡路段的行駛較為費力,許多學生將愛心車騎下坡後,便不再將單車騎回原處,警衛隊每過一段時間,就必須將下坡路段的愛心單車移回原處;且愛心車的破壞率極高、違規停放的案例屢見不鮮,這些原因,都讓校方在管理和維修上必須支付相當多的人力成本與維修費用。此外,雖然嘉義大學贈送廢棄車輛的做法頗受好評,但陳菁桂認為,這項辦法所涉及的法律層面太廣,實行起來有許多難處,所以中正大學交由鄉公所回收廢棄單車的做法,較為保守確實。
對於校警隊的說法,余忠益律師卻認為,處理校園廢棄單車屬於「特別權力關係」<註一>,學校可以自行決定廢棄單車的處理方式,嘉義大學贈送廢棄單車的做法,並沒有違法的疑慮。因此,廢棄車輛是否能夠物盡其用,做到真正的「廢物利用」,還是取決於校方的態度。
<註一>所謂特別權力關係者,係指國家基於特別的法律原因,對於該約定人民,如公務員,軍人或學生,享有概括的支配全能,並使該特定人民立於服從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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