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欺上瞞下便宜行事—北纜審查會
郝龍斌市長不可能管細節,市府官員卻為了『執行政策』透過這種欺上瞞下、便宜行事的行徑,適用『可恥』兩字。
台北市政府欺上瞞下便宜行事
—北纜審查會
諸位公民記者朋友,今天下午兩點在台北市政府有一場有關北投纜車的審查會,市府發出了府工新字09765137000號開會通知,與會人員除了都審委員、環保學者專家之外,也邀請了積極推動纜車的溫泉發展協會,卻故意忽略了公平對等原則,沒有通知反對纜車的社區團體代表。郝龍斌市長不可能管細節,市府官員卻為了『執行政策』透過這種欺上瞞下、便宜行事的行徑,適用『可恥』兩字。
仔細看了府工新字09765137000號開會通知,覺得市府似乎是故意透露某些玄機,意圖不明。本人對文字很有興趣,僅就該公文部分內容提出以下質疑:
一) P2 第 10 – 16 行,先說是96.03.19函知『暫不進行研習住宿及溫泉遊憩設施之開發。卻又說 96.06.15 又送計畫書優先推動北投纜車之興建營造及龍鳳谷遊憩區部分土地之開發經營,『而將』,請注意這兩個字,而將本 BOT 案『交通轉運公園』規劃為後續第二期開發項目。
台北市政府儼然是開發商的傀儡,他要怎麼變就麼變,只要行文市府,這些人民的公僕就勤政愛民的『同意備查』在案,好一個同意備查,我將行文監察院,也請他們查一查。
二) 第二頁第二項接著又說,『本次。。。修正。。。送府。。。。。復將。。。。納入。。。。。。作一次性完整興建開發』,先說暫不,接著規劃為第二期,最後又變成一次開發。這些變動的時間點有無政治或司法敏感性,市府官員有否扮演高人角色在幕後指導,在在值得懷疑,本人將核對日期積極搜證。
三) 公務單位對民間公司如此言聽計從,還認真開會審查如儀,卻不敢通知一向關心本案的北投地方最直接的社區團體與會,審查會便宜行事、黑箱作業不無可議。
希望所有公民記者除了寫輕鬆話題之外,也能試著監督政府,替你所居住的社區盡一份心力。
謝明海 20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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