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制度。整頓立法院』
立法院雖然是政黨政治下的產物,卻應朝向立委脫離政黨魔掌,民意高於黨意,不違背選民付託,趨向獨立問政的艱難目標而努力。如果立委素質無法提高,立法制度無法改革,立委減半只會產生新的問題。
『建立新制度。整頓立法院』
這本來是四年前寫給阿扁總統的國是建言,四年過去、立委減半了;政黨也再度輪替了,立法院的混亂依舊。很多事必須從根本去改革才有希望,就像中研院李遠哲前院長所說:沒有『敢於和別人不同』的習性,『創新』就沒有可能。
馬英九上任,雖然 540 萬人心有不甘,卻也是 700 萬人的期待。特將這一篇建言再次提出,希望能夠引起大家的思考,促請政府研擬一個有效的改革方案,立法院不改台灣不會有救。
以下是四年前建言全文:
『建立新制度。整頓立法院』
立法院雖然是政黨政治下的產物,卻應朝向立委脫離政黨魔掌,民意高於黨意,不違背選民付託,趨向獨立問政的艱難目標而努力。如果立委素質無法提高,立法制度無法改革,立委減半只會產生新的問題。
當立委素質尚不足以自立、自律或因政黨權力及利益分配之考量,立委問政仍需受控於政黨之硬性指揮,則立委選舉兩票制必須積極推動,以期讓不分區立委代表黨意,區域立委代表民意,兌現區域立委競選時的獨立政見,給選民一個交代。
除此之外,應一併研究將立委任期分成五年及三年兩種(或六年及四年),調整選區使其全部成為偶數席次。各選區較高票當選的前二分之一,其任期為五年,較低票當選的後二分之一,則任期僅為三年。院長五年改選一次,同時規定必須有五年任期之區域立委(代表較多民意)才得參選立法院正副院長(政黨已經掌控半數席次不宜再由不分區立委來當主席掌控議事)。立委任期屆滿改選之時,依照改選名額再行分出五年三年兩種立委,讓三年者有力爭上游的機會,讓五年者有必須努力的目標。最大的好處則是避免立委全數同時改選,造成立院資深立委欠缺,影響立法效率及立院品質。同時因有兩種任期差異,候選人必然憑實力競爭,政黨配票受到阻礙,人民的自由投票尊嚴也才得以確保,好人更能出頭。人民之政黨傾向,則仍有第二票充分表達,讓立委選舉成為分離式的兩票制,壓縮政黨空間,以三年一次的檢驗來督促政黨真正為民著想,而非只以政黨鬥爭或政權爭奪為目的。
凡事如果不敢大膽思考小心研究,只會依循舊有軌道而行,永遠也走不出新方向,到不了新目標。台灣是一個特異的寶島,住著一群狂熱於政治的人民,因此需要有一個複雜的制度來約束、配合。以上建言希望全國上下勇敢考慮,各政黨充分溝通,府院大力協助促其實現。
謝明海 200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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