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編輯 - 張十七(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自2006年華視併入公共電視視集團,客家、原民、宏觀頻道等陸續成為公廣集團的一員以來,台灣公共廣電體系的社會影響力日增,但也面臨法令過時,以及相應的集團整合衝突問題。差不多同一時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積極研擬《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在因應數位匯流的前提下欲以之取代舊有的廣電三法。然而草案研擬過程中公民團體的著力有限,法令架構似有偏倚。在台灣的傳播產業與法令面臨重大變局的當下,公民的聲音豈能缺席?
為了促進公民瞭解迫切的媒體管制議題,媒體改造學社、媒體觀察基金會、NCC Watch與傳播學生鬥陣等媒體改革團體於5月24、25兩日合辦媒體公民會議,目的在提出修法想像、匯集公民意見,爭取社會對更良善的媒體產業體制的支持,從而敦促當局積極正面地回應社會期待,處理此一迫切議題。
公廣集團的現狀與修法方向
5月24日上午的主題在公廣集團的現狀與《公共廣播電視法》修法方向。在主持人政大新聞系教授翁秀琪的引言後,公視工程部副理程宗明首先指出推動公共電視建台乃至於擴大的社會運動,向來講究在官僚體制間周旋遊說的技術,但如今應改弦更張努力爭取草根公民的認同,使成為推動立法時的厚實基礎。台大新聞所的林麗雲老師緊接著指出,規模與影響力倍增的公廣集團,應由政府每年至少編列三十億預算以利穩健經營,公視基金會並應能統籌處理華視及其他各台的預算人事,如此由法令明確規範財務與平台架構,才是長治久安之道。交大傳播科技系的魏玓教授進一步認為,公視的經營架構應重新調整,董事會必須強化公民代表的職能,專責監督公視營運;董事會下設執行委員會並遴聘有專業能力的執行長,負責集團的管理經營,分而治之的辦法將能擴大公視的社會基礎,爭取公民支持。
針對集團頻道的整合以及擴建問題,東華大學民族傳播系教授林福岳以原住民族電視台的發展歷程為例,指出目前原住民族自有自營電視台的條件並不成熟,透過公廣集團的資源共享才有發展茁壯的可能,而公視亦應擴大諮詢原住民族的意見並鼓勵參與。交大電訊傳播系的唐士哲老師則提醒公視在南部建台的規畫必須以在地資源的擴充與培力為前提,提升在地製作能力之餘,還能使地方觀點在全國播映,以利文化認識與交流。世新傳管系老師羅慧雯就國際頻道的兩個功能(促進僑民對本國的認識或擴大對國際社會的宣傳)加以辨析,指出其中的矛盾之處宜以明確的制度解決。特別是目前宏觀衛視在境外落地的狀況並不理想,經費有限,而且政府委託公視經辦的制度還經常干預公視的獨立運作過程,都是必須處理的問題。主持人翁教授最後提醒,在內容免費成為趨勢的當下,公廣集團的資源整合與新應用的想像,在立法過程中必須加以考慮。
第一場次的簡要報告之後,第二場次的自由會談中,公視董事長鄭同僚首先指出修法過程宜考量現實政治環境的限制,為爭取可行性,公視認為首要工作在爭取經費擴大,而強化公民溝通與代表性的要求在現行法規中已有落實的彈性,執委會與董事會分治的設計似為次要之事。公視總經理馮賢賢支持前論,指目前修法的訴求宜單純化以以經費為主,以免橫生枝節。因為目前台灣商營電視業者為開發中國市場,戲劇的製作經費雖有提高而使內容精緻化,但卻有忽略在地需要的危險,對此公視更應投入在地節目的製作並以之為擴大影響力的契機;而相應經費的擴增經過公視內部精算,三十億為維持現制的合理規模,若要新設分台或開發數位應用服務,還得再加碼。
面對公視經理人對修法的保留態度,魏玓強調唯有更強更明確的公民支持,公視經費的爭取始有正當性,而治理架構的新設計與爭取公民代表性的目標攸關。主持人林麗雲則再次提醒公民參與公共廣電體系運作的必要性。
除了針對公視修法提出建言外,另有與會的朋友指陳台灣影視製作能力的衰落,與長久以來付費分級制度不能落實,導致境外頻道占據閱聽人耳目有關。另有服務於主管機關的朋友提出公視創建運動的論述並未更新,而理想與現實的落差應予正視的質問。先前發言的學者普遍認同這些批評,並指應以更誠實開放的態度匯集公民意見,以催生更有民意基礎的法令與公廣體系。
公民社會的媒體實踐:獨立音樂與影像工作者的期待
下午的第一個場次,主題在「媒體與音樂文化」。輔大心理系的何東洪老師藉台灣主流唱片產業近年的興衰,指出獨立流行音樂的生命力生生不息只是不被重視。流行音樂雖然原本是大眾媒體發達後的商業化產物,但是其文化意涵應屬全民,不應攏斷在主流唱片產業的手中,而還諸人民正是健全的文化政策的必要目標。過去新聞局對流行音樂的發展太短視與急功近利,唯有異議運動者的持續抗爭才能使良善的文化政策實現。獨立音樂工作者鄭凱同近一步表示,催生公廣集團運動中,獨立音樂人曾經集結力量支持過,然而公廣體系對流行音樂的照顧並不充份也不全面,頗令人失望。獨立音樂工作者主要的希望,在於刺激聽眾在接觸到非主流音樂後能,能夠萌發另類的文化想像以及行動實踐,這正是公視可以也應該做到的事。
中正電訊傳播系的簡妙如老師強調主流媒體對獨立音樂的呈現上有偏執的傾向,而台灣社會普遍忽略流行音樂的文化內涵,主管機關習於以產業視之,對日漸流行的獨立音樂卻又短視地以商業手法包裝,比如墾丁的春吶。台灣應該能讓更多的交工、黑手、胡德夫被聽見,他們承載的文化意義有如U2的Sunday, bloody Sunday一樣,而公共廣電體系正是保存、推廣與鼓勵小眾、另類音樂文化的重要園地,而這正需要公共廣電法的支持。對此,主持人管中祥指出台灣勒會在想像流行音樂「定義」時的狹隘之處,特別在於忽略不同年齡層的音樂需要。羅世宏則以古巴人民人人專精樂器為例,指音樂可以是非常生活化的溝通方式,其生產面向的物質基礎應能普及。何東洪進一步補充,在蘇格蘭確實有國家補貼青少年學習音樂,還設立失業救濟金制度,讓獨立音樂工作者在工作轉換期間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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