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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代表在公民參與上的成功案例

2013/05/10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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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民意代表在公民參與上的成功案例

參與4/20 北投踹拍的七十幾位公民記者,花一天時間感受到了北投風景和文化之美。附上一則影音連結,這是台北市議員在市議會的質詢錄影全記錄,無論420 來北投或沒來北投的公民記者朋友,都值得你花三十分鐘仔細收看,當作是踹拍之後二十天的補充導覽和背景說明。

這是民意代表(議員)在公民參與的實踐上,最精彩、成功的案例。這樣的例子,證實了在民代的深度參與和協助之下,官民合做的可能,不僅是文化的,社會的(包括遊民問題)、教育的、、、、都可以複製。給吳議員和八頭里仁協會以及北投所有長期努力的文史工作者最高的掌聲!!!!當然,有了最後文化局的配合,才沒有讓所有努力前功盡棄,市政府也因此替自己塑造了政績。

 

代議政治在台灣是令人失望的,尤其是立法院。因為政黨為了政治鬥爭,在立法院面對政策表決時,無論執政或在野都動用了黨紀,使得黨紀超越了該黨公職人員所代表的民意,使得政黨成為無關人民利益的另一個為特定人群,和黑道幫派無異,服務的利益團體。

在市議會裡,動用黨紀的現象比較少發生,因為議會裡沒有那麼多大事。但是任何小事都是市民的大事(不一定是政黨或黨團的大事),所以一位地區性議員只要努力去作,就可以為他的選區提供看得見的服務。我說『看得見』因為作秀也是看得見的,以前有議員為他的選區爭取數千萬元造了陸橋,人人看得見,但是從沒看見過有人從陸橋上通過。也有些議員,努力作了很多本來里長就可以做的事,里民當然都看見了。

一位議員無論他多努力,因為台灣人情世故的陋習,雜務太多時間不足,還是有其極限,因此必需要能夠贏得肯定,獲得社區熱心人士、尤其是社區團體的配合,魚幫水、水幫魚,而不是浪費議員的時間和力量,在一些和公眾無關、無謂的私人利益上。吳議員這席質詢,看得出議員的用心和幕僚的努力,當然每個細節都不是從天而降的,一定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重要資料。

這是個值得鼓勵的、官民合作成功的典範。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3-05-10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OUAoUaPz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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