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八里雙屍案談違反偵查不公開等司法亂象
從八里雙屍案談違反偵查不公開等司法亂象
【記者林信秀/台北報導】近日八里雙屍命案是大街小巷茶餘飯後的話題,雖然幾個月來檢警都在調查階段,但是小道消息卻是滿天飛,新聞報導、政論節目早已鎖定幾位嫌疑人,每天像上演著類戲劇連續劇,記者、名嘴模擬殺人現場,分析兇手個性陰沉兇殘……‚然而近日檢警經過多月調查結果,對當時所謂的共犯嫌疑人予以不起訴處分,這樣極大的落差突顯出媒體未審先判,檢警是否有事前洩密等問題。長期關注台灣賦稅人權的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FM89.3快樂聯播網),本週日(4 /14 )晚間六點到七點,邀請深具法學素養、針對社會矚目案件,常常提出個人精闢見解的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針對八里雙屍案引發媒體亂象,究竟檢察官在偵查階段基於「偵查不公開」媒體的分際應如何,及對於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應不應該「具體求刑」,在空中與聽眾探討台灣目前存在的現況,以及未來司法體制改善的方向。
吳景欽教授提到,依法檢察官所調查的起訴證據應該要經過審判,當審判有罪,法官再做量刑,但是在台灣,對於重罪或社會矚目案件,檢察官基於對大眾負責任和宣誓追訴犯罪的決心,會在起訴書中「具體求刑」,事前會先餵媒體一些信息,然後媒體不斷報導有罪,因輿論的氣氛已經形成,再來逼使著法院照著判決,嚴重侵犯到法官的職權和裁量空間。吳教授說:檢察官真要負責,應該是好好去找證據,而不是搞「包青天式的審判」。
吳景欽進一步表示,現在審判量刑由法官自由心證的威權時代已經過去,法官除了查明犯罪事實以外,如果進一步將犯人的犯罪動機和目的查清楚,衡量之後再量刑,這樣一來被告收到判決書才會心悅誠服,被告信服法官就不會再上訴,也能有效減少司法的成本,後續司法矯治的效果也才會顯著。
吳教授提日本在2009年開始實施裁判員制度,讓平民來參與量刑的辯論,當平民提出意見,法官就要查清楚被告為什麼會犯這個罪。在台灣去年最高法院也在一個死刑辯論的一個判決中提到,過去自由裁量量刑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應該將刑法57條量刑審核事項作成條列式,將證據一一列出,同時他也很肯定最高法院在去年開啟言詞辯論,將來一、二審也應該要步上後塵,把量刑的辯論部分做得更細緻。
關於刑事法規定「偵查不公開」,但卻屢屢看到電視名嘴公開競相談論偵查中案情的亂象,吳教授說:「檢警才是源頭,媒體只是幫兇」,雖然司法院在去年5月公布「原則上不公開,例外的情況可以公開」,如果違反還有刑事責任,結果最近的八里雙屍案就破功了,吳教授提到在台灣變得沒有原則,案件都是例外可以公開,主要的原因是檢警跟記者存在相互依賴的關係,因為有些線索檢警不容易查到,必須依賴記者,檢警就會去餵記者消息,餵久了觀眾的口味也越來越重,檢警就要暴露更多的訊息,結果就造成跟具體求刑一樣的結果,輿論未審先判,對法官造成壓力。
如何改善媒體亂象,吳教授提到洩密大多是檢警,如果要查違反「偵查不公開」也是自己人查自己人,最後也是不了了之;至於用刑法告媒體洩漏機密罪,又會有公權力干涉新聞自由迫害問題,再來廣電法的偵查審判中案件不得評論和國賠法第13條也是等同虛設,吳教授提到台灣雖然有很多的法律規範和監督機關,然而都是虛設,到頭來就只能靠當事人自力救濟,勇於對媒體和檢警做事後的究責。更多精采內容請準時收聽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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