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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非死不可的稅務檢舉與裁罰?!

2012/09/15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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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讓你非死不可的稅務檢舉與裁罰?!

【記者張素恩/台北報導】網路上的Facebook從2009年開始以驚人的速度急速攀升,全球已有75種語言版本,使用者逼近7億,新興的成功商業模式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然而在台灣,制定與執行法令的官員腦袋是否有跟著新經濟模式的多元化而跟著進步,還是墨守著成規、活在自己的象牙塔當中,對企業多方牽制?本週日(9/16)晚間快樂聯播網晚上六點到七點的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特別邀請會計師林光炫,以「讓你非死不可的稅務檢舉與裁罰」為題,為聽眾剖析一樁外商企業與稅務機關間的爭議!依民法「契約自由」原則,私經濟關係只要沒有牴觸及違背法令,人民都可以自由的進行經濟行為,但國稅局卻干涉了人民的私經濟活動,對外商課以天價的補稅及處罰,讓外資氣到要撤資。

讓你非死不可的稅務檢舉與裁罰?!

【記者張素恩/台北報導】網路上的Facebook從2009年開始以驚人的速度急速攀升,全球已有75種語言版本,使用者逼近7億,新興的成功商業模式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然而在台灣,制定與執行法令的官員腦袋是否有跟著新經濟模式的多元化而跟著進步,還是墨守著成規、活在自己的象牙塔當中,對企業多方牽制?本週日(9/16)晚間快樂聯播網晚上六點到七點的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特別邀請會計師林光炫,以「讓你非死不可的稅務檢舉與裁罰」為題,為聽眾剖析一樁外商企業與稅務機關間的爭議!依民法「契約自由」原則,私經濟關係只要沒有牴觸及違背法令,人民都可以自由的進行經濟行為,但國稅局卻干涉了人民的私經濟活動,對外商課以天價的補稅及處罰,讓外資氣到要撤資。

 

  林光炫表示,憲法規定人民有納稅的義務,但前提是憲法更保障人民的財產權。林光炫會計師指出,世界各國都把財產權列為僅次於生命權的一個權利。當人民有剩餘,才有納稅的義務,所以這兩個權利是從屬的關係。「但是現在變成乞丐趕廟公!」林光炫說「稅」是人民是付錢給政府購買公務勞務,結果今天稅捐機關對漏稅的處罰完全沒有依比例原則,處罰動輒以倍數計算,有些企業因而無法存續下去,嚴重影響人民或公司行號的生存權。

 

  「稅捐機關適用法令也沒有依照平等原則,同一個法令規定,有的行業可以,類似行業不行;有些年度可以,有些年度又不行。」林光炫舉了外商公司Hang Ten跟Giordano為例,這些平價服飾在台灣已經營一段時間且相當盛行,可是在2010年的時候,HANG TEN竟然遭國稅局裁定要補稅三千兩百多萬,而且還罰鍰兩億六千多萬,連補帶罰近三億,又有那個公司支撐得住?林光炫表示,有很多的學者把像 HANG TEN 跟房東的概念視為一種合夥,大家合股,一方出房子、一方出衣服,利潤大家提分成。其實很多百貨公司也都是採取這樣的經營模式,但稅捐機關認定百貨公司可以,而這些外商跟房東(合作商)卻不行,硬要歸類為租賃關係。

 

  這個案子引起許多學者、實務界的關心,是因為這個案子最後申請了大法官釋憲,但大法官685號解釋認同國稅局的看法。可是專家學者認為,大法官釋憲有很多問題沒有審酌,譬如「信賴保護」原則,林光炫說明,在民國77年財政部的函釋說百貨公司、大賣場可以用合作模式,可是沒有表明合作店不可以,可是民國91、92年又發了一個解釋函令,表明合作廠商不適用合作模式,但到了民國98年又說可以,但這時候這4家外資廠商都已經都被罰了。解釋函令的反反覆覆,明顯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讓廠商無所適從。再者,營業稅在一般稅法是隸屬消費稅,亦即最終課稅對象是消費者,此案中國家並沒有短少稅收,但國稅局認定像HANG TEN這些公司跟合作商的關係是租賃關係,HANG TEN沒開發票就是逃漏稅,於是本來沒有的法律關係,硬是被國稅局創造出來。

 

  林光炫表示,我們的經濟一直在發展,法律是永遠趕不上的,那既然趕不上,對於課稅應該用一種比較寬容的態度。稅賦的解釋,必須要有一致性跟延續性,而且必須要法律的明確性原則,不然人民根本無所適從可言,但國稅局在認定事實上其實有很大的問題。像 HANG TEN 和房東視為一種合夥,這樣的運作模式,都有依規定報營業稅,每兩個月報一次,報了十幾年,國稅局都不覺得有問題,不然加以輔導廠商也會改。但國稅局一個函釋又說不行,還追好幾年的稅,連補帶罰開出天價的稅單。難怪有教授形容國稅局的課稅方式是在抄家滅族的手法,而且是敗壞國家經濟最大的殺手。

 

  民法有個「契約自由」原則,亦即私經濟關係只要沒有牴觸及違背法令,人民都可以自由的進行經濟行為,但國稅局卻干涉了人民的私經濟活動。在685號解釋中,黃茂榮大法官就提了不同意見書。林光炫會計師說明了黃大法官的看法,他認為稽徵機關沒有必要過度干涉營業人的銷售系統建立的契約型態,更不可以杯弓蛇影、輕舉妄動,以致傷及無辜,妨害經濟發展。另外許郁秀大法官也提出不同意見,他認為這樣的司法解釋,已經違反了平等原則。只可惜最後出來的結果還是不利於這些外商公司,導致外商公司有了撤資的動作,也影響台灣的經濟發展,國稅局真的讓外商及人民「非死不可」。

 

  台灣的經濟發展從早期亞洲四小龍的龍頭,到現在變成敬陪末座,人民的痛苦指數也節節升高。關心台灣賦稅人權及經濟發展的朋友,千萬別錯過快樂聯播網周日晚間六點播出的《刑男大律師》節目,主持人Toro 蔡將和大家一起正視台灣稅捐機關行政權過大,及違反各項法律原則所造成的影響,也希望藉由大家的重視,讓稅務單位採取更合理、更公平的賦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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