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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議」,也「在意」——「江國慶冤死卻無人負責」 聲援江媽媽遞狀活動@台北地檢署

2012/09/04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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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好奇寶寶收到以下的一封信:
 
各位大家好: 
  
司改會最近卻有很多事情,上個禮拜五蘇建和才被宣判無罪,我們才覺得司法有點進步,可是星期四我們收到地檢署的不起訴處份書,這份不起訴處份書又讓人看見司法後退一大步。 
  
台北地檢署針對陳肇敏等人刑求江國慶並導致冤錯致死案,做出第二次不起訴處分。不起訴的理由有3項: 
1.    陳肇敏等人刑求是為了「破案立功」,並不是要害死江國慶。
2.    江國慶被刑求逼供和他被槍決,兩者之間沒有「因果關係」。(你沒有看錯,起訴書就是用這4個字)
3.    既然陳肇敏等人的行為不是要害死江國慶,起訴期限就只有10年,那現在已經超過期限了,所以無法追究。
 
看到這裡,我生氣了,失去兒子的江媽媽要在星期四早上提出「再議書」,我也要寫下「在意狀」,一起遞交台北地檢署。讓他們知道,「你的說法,我很不爽,我不相信這是台灣司法的水準。」我真的很生氣,你呢?
 
如果週四早上你能來聲援江媽媽快閃,時間10:00~10:30,台北地檢署門口,博愛路131號。
請你幫忙轉寄給你的朋友,大家一起表達,我們對這件事很「在意」!
 
 
我很在意~網頁有「在意狀」下載,請你寫下你的「在意狀」,寄給我或司改會。
 
在此替江媽媽和不能說話的江國慶,謝謝你!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asp?id=3705

「再議」,也「在意」——「江國慶冤死卻無人負責」
聲援江媽媽遞狀活動@台北地檢署


 

日期:2012年9月6日(星期四)
時間:上午10:00
地點:台北地檢署(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同台北地方法院)

 

國慶被冤殺,究竟誰之過?~冤案,一個就夠!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J74aypiLLw&feature=player_embedded

  (江媽媽影片請點此:國慶被冤殺 究竟誰之過~冤案,一個就夠!

1、您「在意」江國慶案嗎? 希望自己可以做些什麼嗎?

台北地檢署日前對陳肇敏等人,刑求江國慶並導致冤錯致死案,又不起訴處分。

北檢認定確實有刑求威逼的不法行為,但「只是」為了破案立功,是「情有可原」?而儘管當時是「唯一死刑」之罪,自白等於槍斃,但江國慶的死,和他們的行為「沒有因果關係」?所以,也沒有任何「致人於死」的想法?總而言之,檢察官對法律空泛的解釋,只是裝飾預設的結論:沒有任何人需要為江國慶的死負責。

【細節請見第一次不起訴處分書高檢署發回續查新聞稿第二次不起訴處分書,開放下載】


許許多多關心江國慶案的朋友,和江媽媽一樣,完全無法接受這個結論,也希望能夠做點什麼事、幫點什麼忙。面對國家機器,站在無力檢討錯誤、只想加速遺忘的司法系統前面,每一個人都顯得渺小而無力。若您不想再只是沉默以對,我們邀請你以實際行動聲援江媽媽。

江媽媽預計於9/6(四)上午10點前往台北地檢署遞狀聲請再議,這是她在程序上,僅存的救濟管道。如果您想要表達支持江媽媽的心意,希望能陪她走一小段,鼓勵她這十幾年來的辛苦與努力,請到場表達您的「在意」!

2、聲援方式

(1)下週四(9/6)上午10點,到台北地檢署門口,江媽媽會遞出「再議狀」。同時,讓我們一起排隊,遞出在意狀格式請點此下載,表達您對這件事情,真的「很在意」。儘管對這個案子,我們沒有聲請再議的權利,卻當然有陳情及表示意見的權利。

(2)如果你很在意,但當天無法到場,請將狀紙下載,勾選或說明「在意」的理由後簽名,寄到民間司改會(郵寄、傳真、電子郵件均可),我們也會將你的狀紙與意見,作為江媽媽再議的附件一起遞進台北地檢署。

 

     
  •  郵寄:10456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90巷3號7樓 民間司改會 收
  • 傳真:02-2531-9373
  • 電郵:contact@jrf.org.tw
3、報名活動

 週四(9/6)上午10點,我可以到台北地檢署門口。
 不克前往,但會寄出「在意狀」。

連絡方式:
姓名:       手機/電話: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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