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信義第一天 拜訪復健診所 蓋章取得合法委託人地位 老媽又扯鼻胃管
感謝素素在我的報導中留言說:應該是由自己多照顧自己親生的雙親算回報,我完全認同,如果家住電梯大廈,是唯一選擇,但住公寓,上下樓是絕對的障礙。所以有不得不的作法。照顧的過程的難易,勢必需要克服的,不是藉口。
老媽轉回住家附近的養老院 照顧老媽好奇寶寶重新開始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107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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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4昨天和朋友聚餐請賴芬蘭談臺灣的流浪狗/導盲犬,及核能安全問題後,回到老媽養護所對面的復健診所去瞭解,那兒的人員很親切,讓我很放心。約好週一上午帶老媽去看診,他們建議要帶病摘去給醫生參考,再決定如何做復健。我所掛記得復健一事應可圓滿解決。
同時也帶著印章去養護所蓋契約書,取得合法委託人地位。法制社會要入境隨俗,情理法看來已經是法理情的現實,不經一事不長一智。養護所反應老媽晚上睡不好,我建議白天不要一直在床上,否則晚上就無法成眠,泡腳也可以嘗試的。
唱歌給老媽聽,有住民家屬來訪,是基督徒,我也是慕道者。天下宗教都一家,心存善念可也。
1. 286 和養護所簽約與弟弟同簽委託人 養護所反應老媽晚上睡不好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2rciF0HeUs&feature=youtu.be
2. 287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C6FmwdEyM0
3. 288 唱歌給老媽聽,有其他住民家屬來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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