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的小知識

2007/05/04 04:45
2,592次瀏覽 ・ 1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1
檢舉

  發展遲緩的定義是未滿六歲的孩子在生長與成熟的過程中,有發展速率緩慢或是順序異常的現象。更詳細的說,發展遲緩兒童係指六歲以前兒童,因各種原因(包括腦神經或肌肉神經、生理疾病、心理社會環境因素等等)所導致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等方面,有發展落後或異常的兒童。

 

 通常發展遲緩兒童表現在動作發展、肌肉張力、動作平衡、感官知覺、溝通表達、認知、社會適應、心理、情緒發展等方面有全面或部分的領域成熟速度延緩、順序異常的情形,或是在上述各方面的發展可以預期會有成熟速度延緩、順序異常表現者,均可稱為「發展遲緩兒童」。


 0到6歲是發展遲緩小朋友的黃金療育期,但由於大多數父母對子女應有的發展階段並不了解,常常讓許多兒童延誤治療時機。 

即使篩檢出發展遲緩的兒童雖然可以接受健保的補助治療,問題在於健保所提供的給付並不足夠,而且再加上父母可能需要放棄工作,用更長的時間分身照顧小朋友,往往造成家庭的經濟困難。此時社會福利機構就加入,經評估後讓小朋友能用非常低廉的經費在機構內得到治療。 

 早期療育是個跨專業的服務工作,必須結合醫療、特教、學前教育、社福機構及政府相關單位等專業領域,以整合服務提供發展遲緩兒及其家庭完善的處置。也需要社會大眾長期的支持,才能讓社福機構繼續提供體制內不足的服務。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