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的小知識
發展遲緩的定義是未滿六歲的孩子在生長與成熟的過程中,有發展速率緩慢或是順序異常的現象。更詳細的說,發展遲緩兒童係指六歲以前兒童,因各種原因(包括腦神經或肌肉神經、生理疾病、心理社會環境因素等等)所導致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等方面,有發展落後或異常的兒童。
通常發展遲緩兒童表現在動作發展、肌肉張力、動作平衡、感官知覺、溝通表達、認知、社會適應、心理、情緒發展等方面有全面或部分的領域成熟速度延緩、順序異常的情形,或是在上述各方面的發展可以預期會有成熟速度延緩、順序異常表現者,均可稱為「發展遲緩兒童」。
0到6歲是發展遲緩小朋友的黃金療育期,但由於大多數父母對子女應有的發展階段並不了解,常常讓許多兒童延誤治療時機。
即使篩檢出發展遲緩的兒童雖然可以接受健保的補助治療,問題在於健保所提供的給付並不足夠,而且再加上父母可能需要放棄工作,用更長的時間分身照顧小朋友,往往造成家庭的經濟困難。此時社會福利機構就加入,經評估後讓小朋友能用非常低廉的經費在機構內得到治療。
早期療育是個跨專業的服務工作,必須結合醫療、特教、學前教育、社福機構及政府相關單位等專業領域,以整合服務提供發展遲緩兒及其家庭完善的處置。也需要社會大眾長期的支持,才能讓社福機構繼續提供體制內不足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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