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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團體只能訴求悲情賺眼淚嗎?

2007/12/2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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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3Q

文/雅文

 最近辦公室裡最流行的話是:「伊甸在賣什麼?」這句話是說,我們應該要怎麼樣向別人介紹伊甸,要用什麼樣的方式說。(圖為2007第三季「找回遺失的行動力」海報)

  這個問題第一次出現是在某一個週三的專案會議裡,然後那週的星期五媒體組例會時又拿出來集思廣益,接著之後的兩次例會也被反覆提及,可見這個問題有多重要。因為被討論度很高,也可見這個問題有多難,因為到現在為止,我們都沒討論出一個明確的答案。

 我企圖從這一年的廣宣痕跡找起,於是回顧了今年參與到的募款議題。從第二季的慢飛天使、第三季的找回遺失的行動力、第四季的職能訓練計劃,我看見,無論是主視覺或電視CF,即便是以外顯性很強的身障者為主角,想要呈現的感覺也都是正面的、積極的、甚至是快樂的,就像跳格子的單腳女孩、或是笑容燦爛的獨臂女店員......我再搜尋幾次和廣告公司來回討論主視覺的記憶裡,「要不要以悲情為訴求?」也幾次成為雙方拉鋸的話題。

4Q

 我以為讓大眾看見身障者快樂是為捐款效益加分的,就好像當我們看見所關心或所愛的人開心,自己也感到開心一樣,直到我上了前天人人公關的課程。市調發現,看過職能訓練CF的受訪者不想捐款的原因,第一名竟然是”廣告中的殘障人士還有工作能力”!於是我產生了一個新問題,「難道身心障礙者一定要很可憐的出現,才能打動人心、帶來捐款嗎?」

又,身障者自己怎麼看呢?

(圖左,2007年第四季「籌募職能訓練基金」海報,也是快樂陽光的訴求)

  這個問題我回答不出來,不過可以分享一個從同事鍚媽那裡聽來的小故事:聖中是伊甸萬芳啟能中心的學員,每天像上班族一樣早出晚歸地到中心學畫畫,由於有政府補助加上伊甸執行長的努力,這裡的學員學畫畫的學費比政府公告的還要便宜。聖中屬於重度肢障的身障者,扭曲的雙手只能勉強夾著畫筆,用「點」的方式,繪出眼前的圖像......

有一天,錫媽經過台北車站要前往高鐵搭車,人來人往的走道上她突然聽見有人叫:「老師、老師……」,她直覺那個聲音是在叫她,但是又納悶怎麼會有人稱她老師,所以回頭一看,發現是聖中站在路邊呼喚她,她走了過去握著他的手,問他在這裡做什麼,聖中端起手上的口香糖盒,說:「我在賣口香糖啊,老師,我送妳一條…」原來,聖中每天學畫畫的學費,都是靠自己在其他時段,賣口香糖所賺的錢來支付...

  聽到這裡,我很難過也很感動,聖中努力賺錢為著自己可以過著像一般人一樣的生活,我相信他心裡要的,絕對不只是同情而已……

相關:殘缺及其所創造(2007職能訓練公益影片)

   公益影片:紙飛機也想飛,請幫他們加裝起飛動力

   悲慘好?還是希望好?(陽光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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