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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不適任司法官 中華人權協會成立申訴中心

2012/07/19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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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淘汰不適任司法官   中華人權協會成立申訴中心

 

【記者洪小琥/台北報導】中華人權協會於717日上午930分在台大校友會館召開成立「司法官個案評鑑申訴中心」記者會,會中並邀請聯華電子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副廳長王碧芳、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林錦村、立法委員吳宜臻等人,共同舉行揭牌儀式。申訴中心協助受理民眾申訴,淘汰「貪污腐化」、「洩漏職務機密」、「言語羞辱、歧視當事人」和「怠惰遲延承辦案件」四大類型的不適任法官、檢察官,以確保人民接受公正審判的權利,善盡民間監督的責任,協助司法做體制內的改革,破除長期以來官官相護的文化,實踐「司法為民」的本質。

 

  

淘汰不適任司法官   中華人權協會成立申訴中心

 

【記者洪小琥/台北報導】中華人權協會於717日上午930分在台大校友會館召開成立「司法官個案評鑑申訴中心」記者會,會中並邀請聯華電子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副廳長王碧芳、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林錦村、立法委員吳宜臻等人,共同舉行揭牌儀式。申訴中心協助受理民眾申訴,淘汰「貪污腐化」、「洩漏職務機密」、「言語羞辱、歧視當事人」和「怠惰遲延承辦案件」四大類型的不適任法官、檢察官,以確保人民接受公正審判的權利,善盡民間監督的責任,協助司法做體制內的改革,破除長期以來官官相護的文化,實踐「司法為民」的本質。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蘇友辰開場致詞時表示,法官評鑑於今年16日施行,法務部縝密審查結果,核發本會「公益社團法人申請個案評鑑法官(檢察官)許可書」。經籌備多日,今天終於正式對外公告成立「司法官個案評鑑申訴中心」,受理被申訴的對象包括違反《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的法官和違反《法官法》第89條第4項的檢察官。

 

    贊助出資成立申訴中心,目前已入籍新加坡的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語出驚人表示,台灣司法已造成大家的困擾,司法高官們知恥知病嗎?曾經形容司法像絞肉機的曹興誠,認為整個司法品質真正的改善,需要靠司法界的領導者,在體制內做大刀闊斧的改革。他以台灣與日本做比較,日本近來裁撤最高法官只剩十多位,而台灣最高法官卻有上百位,按兩國人口比例來說,台灣最高法官人數是日本的37倍,可謂冗贅至極。因為在台灣高院常推翻地方法院的判決,而最高法院也常推翻高院的判決,他舉前苗栗縣長何智輝貪瀆案為例,倘使最高法院不任意撤銷高院判決,何智輝早已入獄,也不至於發生法官集體收賄,何智輝潛逃的事件。他比喻民間團體成立申訴中心,雖然只是「搔搔癢」,但仍希望有助於提醒司法高層知恥知病,主動積極領導體制上的改革。

 

   司法是正義最後的防線嗎?曾任律師的現任立委吳宜臻表示,她很驚訝在擔任立委期間,選民服務有超過六成以上是對司法案件的抱怨與委屈,即使案件結束確定了仍然還是來到立法院申訴,守住正義防線的應該是司法院,不是立法院啊!她引用司法院100年的調查數據顯示,有訴訟經驗的民眾中,有五成以上的民眾對司法訴訟的品質不滿意,她認為現行司法體制中缺乏個案的評鑑,讓違法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有退場機制。她期許除司法改革基金會與中華人權協會外,未來還有更多民間團體可以成立申訴中心加入監督機制。

 

    司法體系官官相護有多嚴重?以民間司改基金會來說,半年多來連續發起追緝惡檢系列活動四次記者會,公布了九個檢察官執行公權力侵害人權的惡行惡狀的實例,雖然揭發證據如山,法務部卻只有官方冷回應,不僅不斷拖延公布調查結果,甚至最後調查只承認1件個案有疏失,對其他的質疑隻字未提,甚至過去曾有檢察官濫權,遭監察院要求法務部議處的案件,最後也都不了了之,雖然司法院已於76日成立職務法庭,是否能如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王碧芳副廳長所說,淘汰不適任司法官,破除官官相護的陋習,令人拭目以待。

 

照片

圖一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蘇友辰宣布正式對外公告成立「司法官個案評鑑申訴中心」, 受理民眾申訴不適任法官、檢察官,以確保人民接受公正審判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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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 中華人權協會於7月17日在台大校友會館召開成立「司法官個案評鑑申訴中心」記者會,並邀請社會賢達人士共同舉行揭牌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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