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失部分除罪化的疑義(吳景欽)好奇寶寶照顧中風老媽有感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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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以上的文章,看到網站上中央社有以下這則新聞,也一併蒐集轉貼,希望能有廣泛的討論:
醫療疏失是否除罪 法部審慎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3日電)台灣的醫療過失訴訟有85%集中在內、外、婦、兒、急5大科,中研院及醫界人士建議儘速醫療過失「去刑責化」;法務部次長陳守煌今天說,將於6日舉行公聽會,聽各界看法。
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召集相關院士及醫界討論「醫療保健政策建議書」,內文建議儘速建立醫療救濟制度,讓受到醫療處置傷害的病患或家屬及時得到實質補償;並且應修改法令,讓醫師的業務過失責任可以回歸「醫療法」規範。
陳守煌指出,刑法沒有重大過失的概念,也沒有對於特定行業類別的人減輕過失責任,若於特別法中逕行排除刑法過失責任的適用,在法律體系及公平性似有疑義。
他說,修法將衝擊整個刑法的過失責任架構,且涉及醫病關係及民眾的利益,因此除了考量醫界團體的訴求外,更應廣聽民眾及社會各界意見,以評估修法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陳守煌表示,法務部將於6日舉行「醫療行為刑事責任之探討」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醫師團體等人出席,也蒐集德國、日本、英國、法國等國外相關立法例及國內醫療糾紛業務過失傷害、致死等刑事判決研討。10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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