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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單位誤把雞毛當令箭

2012/07/02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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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記者李英修/台北報導】稅捐機關課稅時無須舉證,只因為民眾有義務協助?如此本末倒置的觀念導致稅務紛爭日益增多,為導正視聽,輔仁大學法學院於6月18日上午10點舉辦行政法年度特選判決座談會,由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稅法學中心主任葛克昌教授主持,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黃源浩助理教授主講,並邀請到東吳大學法律學系陳清秀教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帥嘉寶法官、泛亞國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丁金輝所長與談,現場還有許多該校法學院教授與會。研討會上學者、專家均表達共同的憂慮,指出協力義務此一概念近年來有被擴張適用的趨勢,深恐稅務機關拿著雞毛當令箭,濫用協力義務變成一種惡性腫瘤,若不即時導正,濫用情況將越來越嚴重。   

  



稅捐單位誤把雞毛當令箭  

學者轟協力義務遭濫用如惡性腫瘤   

  【記者李英修/台北報導】稅捐機關課稅時無須舉證,只因為民眾有義務協助?如此本末倒置的觀念導致稅務紛爭日益增多,為導正視聽,輔仁大學法學院於618日上午10點舉辦行政法年度特選判決座談會,由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稅法學中心主任葛克昌教授主持,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黃源浩助理教授主講,並邀請到東吳大學法律學系陳清秀教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帥嘉寶法官、泛亞國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丁金輝所長與談,現場還有許多該校法學院教授與會。研討會上學者、專家均表達共同的憂慮,指出協力義務此一概念近年來有被擴張適用的趨勢,深恐稅務機關拿著雞毛當令箭,濫用協力義務變成一種惡性腫瘤,若不即時導正,濫用情況將越來越嚴重。   

  研討會主題是探討「協力義務違反與推計課稅的界限:評最高行政法院91年度判字第1867號判決」,留學法國的黃源浩教授指出「協力義務」是納稅人主動揭露申報,幫助稅捐機關調查事實及解決風險;基於稅捐機關可能不知道或調查成本很高,透過當事人協助比較省成本,所以在法治社會有其義務。但納稅人雖有協力義務,並不能取代稅捐機關課稅時本應負的舉證責任,黃源浩當天以「最高行政法院91年度判字第1867號判決」為例,深入研究與探討,該行政訴訟上訴人為牙醫診所之牙醫,稅務單位指出該診所沒有設置帳簿,就以同業利潤標準推計課稅。然而牙醫主張有三個月配合健保局暫停特約,沒有收入。而稅捐機關拿著雞毛當令箭,不相信牙醫,仍以全年課徵。納稅人的抗辯說法,稅捐機關大多不會採信。此也牽涉到比例原則的適用,碰到納稅人稍有違反協力義務,就被當作失權,完全不予採信。黃源浩說,對人民課稅就好比在鵝身上拔毛,在台灣稅捐機關非但要鵝乖乖躺著,還要人民主動揭露資訊,讓稅捐機關輕輕鬆鬆課到稅。   

  陳清秀教授指出稅法為世界上每個國家都有的法律,各國制度大同小異,申報是協力,是參與程序,但不是義務。德國認為協力不可以強制執行,所以說成協力負擔。然而在台灣常見營業商號只要處理程序有瑕疵,就被增加納稅義務,這樣是違反法定納稅。譬如公司取得虛設行號發票即不准扣除進項稅額,補徵營業稅之外還要加處3倍罰鍰,取得憑證固然是營利事業的協力義務,但因為公司拿到的是虛設行號發票就被認定失權效果,進項稅額不能扣除、銷項金額增多,於是本稅加數倍罰鍰,變成鉅額數字,等於變相將逃漏稅金額灌水,陳清秀說這其實是稅務機關濫用協力義務的結果,也違反了加值型營業稅的精神。    

  帥嘉寶法官引用「與其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進步國家付出很高成本去協助課稅,有些國家卻花很少成本。重點在稅捐機關要預先規劃,事先讓人民可以輕鬆簡單去完成,以協助稅政符合理法。但是實務上,稅捐機關往往不是事前規劃,而是搬出「協力義務」,彷彿取空白支票任意填,如此就如下棋的「悔棋」。他也指出:「我們行政法院對稅捐機關確實太過寬容,對法律太沒有信心。」  

  丁金輝所長執業會計師多年,他認為協力義務經常被稅務機關當作擋箭牌,並不斷擴張。行政法院往往同情稅務機關,他接觸過一些案例,法官心理上認定稅務機關不會「無冤無仇不會害納稅人」。丁金輝表示:「稅務機關認為協力義務在你,舉證在你,稅捐機關只要認為不是他要的,就不算。」他舉一個米酒個案為例,稅務機關發現有問題,卻連發函納稅人詢問一下的簡單程序都不做,直接開單處罰,而推計課稅加上罰鍰讓中小企業經營苦不堪言,有些企業倒閉不是經營不善,而是被課了大額稅款及罰鍰,撐不下去。他擔憂協力義務在不當擴充濫用之下,像腫瘤一樣。 

  黃源浩質疑米酒案例中稅務機關有沒有函查?已經發現有問題了,卻還不函查?他引用孔子所說:「不以人廢言。」而行政機關卻「以人廢證據。」眾多證據當中,只有一點點違反,行政機關就當作全部證據不存在,完全忽視納稅人的權益。此舉令人擔憂變成惡性腫瘤一樣繼續擴張下去。    

  黃源浩同時補充法國狀況,指出法國人在二十年前有「納稅義務人與行政機關關係改善法」,很重視稽徵程序不打擾當事人。反觀台灣,納稅人協力義務本是稅法的施行細則,如今卻已逾越母法,從「減輕稅務機關行政負擔」,變成行政機關推估課稅的依據。 

  輔仁大學陳榮隆副校長致詞時,風趣地談說到美國拳王的故事,有人問世界拳王阿里:「哪個人的拳打在你臉上最重?」阿里說:「美國國稅局。」因為他贏得拳王寶座的獎金500萬元,國稅局立刻課徵50%的所得稅250萬。他並將「稅」字,拆開是「禾」與「兌」,有豐收才可以課稅,而且是要合理課稅。陳榮隆副校長指出學術與實務互動交流很重要,實務追求具體的公平,學術對於抽象的安定有其作用。這場座談會在各界交流後,讓國人對「協力義務」有更清楚認識,也紛紛提出箴言,期盼稅務行政機關知所節制,以減少稅務爭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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