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中油壟斷天然氣獲暴利!
林佳龍:中油壟斷天然氣獲暴利!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8)日在立法院召開「中油壟斷天然氣獲暴利,中油台電聯合拉抬電價讓人民買單」記者會說明中油、台電透過油氣暴利、油電連動,調漲電價讓人民買單。繼揭露台電弊端後,林佳龍委員表示中油與台電是攣生兄弟,天然氣買賣是連結的臍帶,中油透過壟斷性的定價策略,在家庭用天然氣市場的平均毛利高達兩成以上,每年賺取50億元以上的價差,並且中油賣給民營電廠部分的均價卻比賣給台電的部分高出許多,令人質疑中油在天然氣市場賺取壟斷性暴利,經濟部及中油必須立即公布購買天然氣的成本,不能讓百姓在中油加油,中油卻向人民剴油。
圖.文/均取自
林佳龍委員表示,中油擁有國內天然氣市場的專賣權,年度預算高達一兆左右,並且每年對台電及燃氣民營電廠銷售大量的發電用天然氣,以101年度來說,台電將向中油購買自行發電用天然氣的預算高達1588.41億元,占台電化石燃料費2948.63億元的54%,這顯示中油的天然氣買賣對台電的發電成本具有非常關鍵的影響力,中油、台電共生共犯的連結點就是天然氣買賣。
林佳龍委員提出質疑,中油似有利用天然氣盈餘來填補車用汽油虧損的跡象。表一顯示彙整中油從97年度到101年度的部分預算書內容,顯示中油從97年度到99年度的車用油品部門發生虧損,同期間的天然氣部門卻發生鉅額盈餘,林佳龍委員指出,拉高天然氣價格除了增加燃料成本外也會產生替代效果,使家庭用電量增加,因而直接衝擊電價,這種連鎖效應無異是向人民剴油,我們絕對不允許中油與台電聯合拉抬電價讓人民買單。再者,林佳龍委員揭露,中油在家庭用天然氣市場的平均毛利高達兩成以上,每年賺取50億元以上的價差,身為壟斷性民生物資的提供者卻「賺很大」,非常不應該。
根據中油的預算書,林佳龍委員發現,中油賣給台電、民營電廠和汽電共生廠等的發電用天然氣,平均毛利不到8%,但如果中油賣給台電和民營電廠天然氣的價格都一樣不高,為何台電轉投資國光等民營電廠發電的燃料成本(不含折舊成本),會比台電自發電的燃料成本高出許多?若中油賣給民營電廠的天然氣都比賣給台電的貴,為何不屬於台電轉投資的民營燃氣電廠,賣給台電的發電燃料成本都比台電本身的發電燃料成本還要低?這些有違常理的異常現象,林佳龍委員要求中油專賣天然氣的權利與義務應該攤在陽光下接受外界的檢驗。
林佳龍委員拿出數據(表二)進一步表示,中油天然氣部門的毛利分析結果可看出從97年度到101年度的預算書來看,中油家庭用天然氣的平均毛利高達20.59%,平均每年賺50億元以上(詳表一所顯示的各年度盈餘狀況),這對被壟斷的民生必須品來說,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不禁令人質疑中油拉抬天然氣價格因而產生替代效應,提高了家庭用電量,間接拉抬電價。
記者會中,林佳龍委員也質疑中油是否也向台電、民營電廠和汽電共生廠賺取壟斷性暴利?(表二)從預、決算書中顯示從97年度到101年度的同一期間之中,油賣給台電、民營電廠和汽電共生廠發電用天然氣的平均毛利為7.86%。林佳龍表示,如果中油賣給台電和民營電廠天然氣的價格都一樣,而且不貴,為何在台電所公布的各季「化石燃料發購電加權平均每度燃料成本」中,台電向本身轉投資的民營電廠購電價格中的燃料成本(不含折舊成本),會比台電自發電的燃氣成本高出許多(詳表三)? 難道中油根本就對台電和民營電廠採取差異定價(Differential Pricing),不然為什麼中油賣給民營電廠部分的均價卻比賣給台電的部分高出許多,以賺取壟斷性利益?中油賣給所有民營電廠的價格都比台電高,但為何長生、新桃和嘉惠等非屬台電轉投資的民營燃氣電廠,賣給台電的發電燃料成本卻都比台電本身的發電燃料成本低(詳表三)?這裡面的價差產生龐大的利益,也蘊藏弊端重重,林佳龍委員要求中油應該公布本身購買天然氣的成本及賣給民營電廠的價格,讓外界確認中油是否未曾濫用壟斷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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