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政府是否已經立法推動砂石車規範?
好奇寶寶收到網路電子傳送的文章:
推動砂石車規範立法(希望您能轉寄 這一篇)
找到部落格有很多則的轉貼,但心裡想到底立法了沒?居然在奇摩知識裡有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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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政府是否已經立法推動砂石車規範?(20點)
發問者: | 流浪貓再活病院 ( 研究生 4 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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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領域: | 生活法律 | 公路 | ||||
發問時間: | 2008-06-07 08:32:17 | ||||
解決時間: | 2008-06-16 20:58:05 | ||||
解答贈點: | 20 ( 共有 0 人贊助 ) | ||||
回答: | 1 0 0 |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060702204
可是不懂為何此最佳回答者被停權?也不知已經又過了四年,現在又如何了?
回應者如下
最佳解答
- 發問者自選
回答者: | 寶寶 ( 初學者 5 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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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時間: | 2008-06-16 18:44:04 |
社會新聞的背後 - 砂石車超載
交通部擬接受立委建議,放寬砂石車超載罰則,超載在二十%以下者只處以輕罰。(依現用重量法開罰,一般貨車二十一噸,超載20%要罰14,200元;35 噸的聯結車要罰17,000元。如果依交通部的方向修改,17,000一下子降到三千,罰金降幅高達82%。)提案建議放寬超載罰款無黨籍立委陳進丁說,建議降低罰款的目的,並非單指砂石車,而是考量到弱勢的農民、菜農與攤販等也可能超載。若是罰款太重,實在有欠公平。這樣的提案理由,可以接受嗎?不相信沒有別的辦法既保護到弱勢,又能維護交通安全。
某位孩子被撞死的媽媽說:砂石業者對司機有一項「行前教育」,要司機「撞了人就乾脆撞死」,他們寧可一次付錢了事,不願負擔龐大的醫藥和看護費用,心態實在讓人心寒。
有這麼樣自私自利的業者,有這麼樣低水準的立委,還有這麼屈從利益團體的政府,為什麼我們還要接受?在這個社會裏,保持沉默就表示同意,表示贊成,表示默認。到底要到什麼時候,人們才會站出來為公道說話?難道一定要事情發生到自己頭上嗎?那時,就太遲了吧~
【2004/05/10聯合報】陳秀鳳/資深交通記者
母親節當天,一群媽媽在立法院哭喊,十年來,同樣的場景,不一樣的媽媽,她們都是砂石車事故的受難者。這群痛失愛子愛女的媽媽,哭聲很大,但媒體報導的聲音卻很微弱。因為砂石車撞死人,已不是新聞!十年來,交通部長換了再換,媽媽的哭聲卻從未停過!還記得柯媽媽吧!只有小學畢業的柯媽媽,以喪子的切膚之痛,小蝦米力拚立法院,硬是促成「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立法,法是過了,但是交通部的腦袋,卻始終沒有變!
民國八十三年,在砂石車肇禍連連,社會輿論大加撻伐的壓力下,交通部曾要求砂石車業者切除超高的車斗,並且嚴格取締砂石車超載,結果十五天就撐不下去了!因為業者包圍交通部,業者要罷工,公共工程砂石短缺等一連串的壓力,硬是逼得交通部同意業者把切除的超高車斗接回去。六年過後,砂石車依舊快速馳騁,撞死人依舊不是新聞。民國八十九年,社會壓力又來了,交通部於是修法大幅提高砂石車超載罰則,罰款金額視超載噸數,一律從一萬元起跳。
重罰三年以來,據統計,國內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從五千人減到三千人;砂石車違規超載的件數,更大幅從以往每年大約五萬件,減少到去年的七千八百多件 (註:大型車肇事率雖逐年減少,但平均仍是小客車的十三倍)。但是好好的救命法律,交通部在上週五卻同意立委提案,打算放寬砂石車超載的處罰規定,將超載罰款從一萬元起跳,大幅降低到三千元。為什麼又要放寬?為什麼人命愈來愈不值錢?交通部的腦袋到底在想什麼?近日新加坡航空空難的台籍罹難者,家屬在美國打官司爭取到新台幣五億元的理賠,人家政府重視人命至此,而我們呢?
一架飛機掉下來,兩百條人命;一條好的法律,可以拯救兩千人,相當十架飛機掉下來的人命,為什麼政府抗壓性這麼差?這不是政策殺人是什麼?
p.s. 根據立法院的網頁,這位提案的無黨籍立委陳進丁同時還擔任「台灣省汽車貨櫃貨運公會聯合會理事長」..hmm,這樣的人提這樣的案,他的動機是不是有點應該讓人稍加質疑?
http://cbs.ntu.edu.tw/threadread.php/board=socialwelfar&nums=20
和這信相關的消息是︰
就在上星期,台中市一家醫院ICU的優秀護士
值完大夜班,幫同事代完班,要去辦助學貸款時
被砂石車撞死在文心路台灣日報前。
一條上進、年輕,對人生充滿樂觀奮鬥的生命
在巨輪下倏然而逝,更令人嘆息的是她是家中唯一
經濟支柱。
人民的力量是分散的,只能盡全力支持無私、為公義而盡全力的人.
只是,可嘆的是,那樣的人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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