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後三2/3 郝龍斌依法行政委屈嗎? 請看法律人士、媒體人士、社會輿論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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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龍斌一邊說負責任,一面說依法行政,還有痛心之說,好奇寶寶心想:如果市長的政治智慧,僅限於依法行政,那麼只要識字者都可為市長,市長太好當了!

一旦有出問題時,再找團隊智庫,尋求法律可以救濟之處,摸摸頭給更多權益,就過關!請密切關注這恐龍市長後續的動作,是怎樣的負責任法?有沒有動用到你我納稅義務人的錢,來補他的洞!

他的市長寶座還能坐多久?

好奇寶寶看到公民記者謝明海的文章,也引用在此:

譴責 依法行政的酷吏 公民記者 謝明海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100083

@@@@@

恐龍市長郝龍斌 強拆士林王家 這責任看他如何扛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100091

但是他真是能安心的面對民眾嗎:

今拆王家明拆你家!台灣人權恥辱的一天(壹電視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8iMvsbERk38&feature=related

社論:

「協助王家權益」之今是昨非
 

警察環伺、電視直播之下,怪手拆除了王家祖厝,最後一片牆轟然倒下。畫面播出後的這一兩天內,讓我們看看政府官員是怎麼說的。

最高行政首長的陳冲說,都更條例及行政程序法應一併檢討;內政部長李鴻源說,這個案子是「居住不正義」的表象,半年內將提修法草案;營建署長明確點出此案的爭議關鍵點,認為確有檢討空間。最有意思的是直接下令、執行拆除任務的台北市政府了。都更處長說近期將舉行公聽會;警政署長急召台北市警局長,徹查警員執勤不當行為;連郝龍斌市長都說「很痛苦」,承認執行有缺失,後續將協助王家爭取權益。

這個案子的爭議,不是在怪手推倒王家房屋的那一刻才發生的。文林苑的爭議拖了兩三年,從專家、學生到社運團體都曾表達關切和協助護產,也才造成28日的拆屋場面轟動視聽。卻何以,爭議發展的這麼長期間內,相關官員人人「鐵面無私」不為所動,甚至執行拆屋時下令大批警力,擺明了準備好「迎接」民眾抗議;而等到房舍倒塌、群情激憤之後,所有直接間接相關的官員,卻又忽然體悟到還有「檢討的空間」?

尤其是郝市長的「痛苦」說,令人不知該如何解讀。如果在拆屋之前發表,或可稱「余豈好辯哉,余不得已也」,用來作為向市民解釋「法令所致,不得不然」的嚴正表白。偏偏等房子拆完了,才來承認缺失,又說「協助爭取權益」;如果市政府真的認知到可替王家爭取權益,則為何不能等到爭議有解,再來定奪執行動作?口口聲聲「依法行政」之餘,市府上下官員,難道沒有一個人有點法律素養,提醒一下行政法的基本原則,包含了適當性原則、必要性原則、比例原則三要素嗎?公務員只知抓著法條行事,不但徒見法匠心態,事後還稱將協助爭取權益,作態表示善意;昨非今是的態度轉變如此驚人,不怕被人譏諷「好虛偽」嗎?

文林苑事件讓政府形象受傷很深,真正需要「覺今是而昨非」的標的,不是都更條例,而是官員的行政態度!

 

【2012/03/30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協助王家權益」之今是昨非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996659.shtml#ixzz1qf679p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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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996659.shtml#ixzz1qbmWRBce

 法律層面:

台北市長郝龍斌日前指出,多數人的權益一定要保障,但這是5%與95%的權益評量,「不能讓少數人的堅持犧牲多數人的權益」。外界只關注2戶拒絕拆遷戶,但其他36戶早於2年前就遷出,期待透過都更入住新家(中央廣播電台101年3月28日報導:民眾聲援文林苑拒遷戶警驅離)。

多數決,就可「將人掃地出門」?

輿論層面

公視有話好說

3/10
都市更新賺翻了?背後多少辛酸淚!
最牛釘子戶?驅離納美人?都更利益 建商吃乾抹淨?
120327有話好說:世紀大冤案?貪心釘子戶?都更背後的血淚?士林王家的故事
 

 

 
新聞挖挖哇:都更強拆我屋(1/6) 20120328
 
 

 
 

 
 
 
 
媒體:
今拆王家明拆你家!台灣人權恥辱的一天(壹電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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霖 瑩

我 眼 中 的 郝 龍 斌 (KUSO 式 的解釋)
姓 『郝』- - -令 人 聯 想 與 『土』﹑『土 地』有關。
名 有『龍』字 - - - 意 味 『龍 年 大 起 大 落』。
名 字 叫『斌』- - - 早就有動武﹑ 動 兵 之 含義。
我不稱 郝 龍 斌 為市長 - - - 因為他漠視民意﹑蹧蹋 人權 與 民眾的居住權。
郝 龍 斌 的腦 袋 裡 - - - 他 整 天在想『有 得 拆﹑跑去拆﹔有得 吃﹑馬上
吃』。
到底郝 龍斌 想吃甚麼 ?
當然是 建 商 與 財團給他的『利益』與 『好處』!

好奇寶寶

真的是這樣!他不配作這個市長的位置!之前我稱他是樹木殺手!因為松菸大片百年樹木葬送在他手裡!現在廣慈的樹木也不知能保有多少,而他之前的投標書,是僅留下5棵老樹而已!真是不可思議的前環保署長!

謝明海

台灣什麼時候才能看到一位政務官,勇敢的違抗法令,公開告訴人民或士林王家,因為這個法律是不合理的,他選擇對的一方,寧可違抗惡法而被監察院彈劾、甚至國賠,他也要為了人民的利益力爭到底。敢這麼做的官,即使被迫下台,日後他一定爬得很高。

台北市府法規會三位律師,昨天晚上突然全部請辭,為什麼?根據判斷,他們一定在市政會議上有提醒郝龍斌適法性的問題,郝龍斌跋扈不聽,所以出了問題後才會有此反應。

事務官都更處長雖然是根據上級指揮做事,當命令明顯違法時,執行命令也是有罪的,否則希特勒下令屠殺猶太人,他的手下執行命令的幾名大將就不會被國際法庭審判。

譴責 依法行政的酷吏

郝龍斌明知『法有缺失』卻只知依法行政,未能展現魄力和愛心,未能『以理和情來彌補法之不足』, 當權者應該知道,就因為『法』沒有人性,所以需要選一個『人』來當市長。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100083

公民記者 謝明海 (歡迎轉寄)

好奇寶寶

...政務官,勇敢的違抗法令,公開告訴人民或士林王家,因為這個法律是不合理的...

好奇寶寶不敢期望公務員違抗法令,但期望他們可以請求釋憲,給人民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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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時間: 2007.10.20

好奇寶寶

加入時間: 200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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