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大學校園發放反核文宣遭制止沒收(暫時保管)

2012/03/08 22:34
7,373次瀏覽 ・ 11次分享 ・ 15則留言
PeoPo推 11
檢舉

呼籲教育單位重視「言論自由」與「歷史」

文/台灣生態學會 蔡智豪秘書長

    台灣民間團體為要求政府全面廢核,共同於3/11(日)日本福島核災一週年的日子,舉行北、中、南大規模的「歸零─告別核電遊行與活動」。其中中部各大專學校學生社團為響應台中場遊行活動,紛紛利用facebook轉貼,以及於校園發放活動文宣品協助文宣工作,目的是希望有更多的學生揪團參與這場有意義的環境運動。

     但3/7(三)下午卻驚爆台中沙鹿某大學學生於系館發放文宣時,遭該學系秘書當場制止、沒收文宣品(暫時保管),並告訴該生未經系主任核准,反核文宣不得在該系館發放。令人莞爾的是此系的創建是歷經1990年代森林運動,由知名的生態學家陳玉峯教授於2002年所創立,當時要求學生畢業的條件之一即至少參與二次環境運動。4年前陳玉峯教授辭職離開此系,並於日前2/13發布聲明「...特此聲明本人與靜宜大學相關系所,自2007年7月31日之後,完全無關,該相關系所與原先本人籌辦之自然生態保育、環運、環教、社會關懷等等理想,已然無關。...」

    但許多選讀該系的學生是仰慕陳教授的情操與風範而來,此次校園中發放文宣的陳同學即是。陳同學表示當日文宣品被沒收時,他理直地告訴該系秘書,他積極參與環境運動是為符合系上規定的畢業條件之一,但沒想到該系秘書回答他:「你難道不知這條『參與環境運動』的規定,系務會議早在二年前已廢除?」聽到這樣的回答,陳同學說他傻著了,並難過地走出這棟系館大樓。

     「廢核」這樣的環境行動是神聖的,因為此行動關係著後代子孫的生存,反核應是跨黨派、族群、地域…,這群年輕人受到環保運動者的感召,主動參與環境運動,理應給予鼓勵與支持,但該系目前的作風,對照過去創建人的風範,不禁令人遺憾。此篇新聞稿,期待該名學生不要受挫,期待社會各界積極給予年輕學子參與環境運動鼓勵與支持,對於該系的作法,也期待能適時修正,而不辜負社會各界當初的期望。

※被沒收(暫時保管)的「311告別核電遊行」文宣樣式。

照片

附註1:台灣生態暨環教學院籌設(山林書院)─陳玉峯教授聲明

http://ecology.org.tw/news/view.php?id=59

附註2. 打造永世的燈塔-方濟樓  台灣生態暨人文資訊館落成誌(這是靜宜大學生態學系創系的過程,但現今已不在該系的網站上)

 http://ecology.org.tw/publication/magazine/m-2all/01-2.htm

附註3.相關新聞的平衡報導:「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3022

 

後記說明:

1. 本件事的報導經採訪當事人所述,並無不實情事。

2. 該系認為系秘書將A同學文宣品「暫時保管」,系秘書再將文宣品轉交給另一位老師處理。此過程該系認為不是「沒收」,而是善意處理。問題是這批文宣品應當場直接退還給A同學,為何要如此大費周章,而引起外界質疑。

3. 本事件報導凸顯問題並非質疑「反核」立場,而是大學校園內的言論自由,文宣傳單亦是言論形式之一種,該系回應因擔心發生黑函,故發放傳單前須經系主任「審核」,筆者認為大學校園應保障言論自由,言論行為人也應對自身言論負責,建議該系檢討、廢除發放文宣「審核制」,以符合民主的精神。

4. 本報導結尾提醒該系「不要辜負社會各界當初的期望」,係因該系目前的網站已將當初創系的歷史沿革移除,而讓後人不知該系應有的社會責任與理想,建議該系能回復創系理想,將此歷史掛回系上的網站。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Clark (未驗證) ・ 2012/03/09 00:05
gp (未驗證) ・ 2012/03/09 16:18

In reply to by Clark (未驗證)

GRG (未驗證) ・ 2012/03/10 06:08

In reply to by Clark (未驗證)

小川 (未驗證) ・ 2012/03/09 17:41
小律 (未驗證) ・ 2012/03/13 15:38

In reply to by 小川 (未驗證)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Clark (未驗證) ・ 2012/03/09 00:05
gp (未驗證) ・ 2012/03/09 16:18

In reply to by Clark (未驗證)

GRG (未驗證) ・ 2012/03/10 06:08

In reply to by Clark (未驗證)

小川 (未驗證) ・ 2012/03/09 17:41
小律 (未驗證) ・ 2012/03/13 15:38

In reply to by 小川 (未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