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用手機當鬧鐘--已列為2B級致癌物!好奇寶寶追追追 原來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及田秋堇立委早就表明不接受了,但是又何奈?
不要用手機當鬧鐘︰列為2B級致癌物!
http://blog.cnyes.com/My/efortuneprovider899/article692420
好奇寶寶收到這樣的訊息,在網路上搜尋到以上的網頁,想起之前有問過鄭醫師部落格相同的問題,在google上搜尋,居然找到的是。。。
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形容電磁輻射是「看不到的塑化劑」。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全台各地電磁輻射受害者,今天(2011年6月4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要求環保署應將電磁輻射的名稱從現在的「環境建議值」修正為「瞬間暴露值」,同時告知民眾目前的「環境建議值833毫高斯」並非安全值,政府有責任保護人民健康,訂定預警措施,避免民眾受電磁輻射危害。陳椒華指出,立法院日前朝野協商已通過,要求環保署修正非游離輻射「環境建議值」(Basic limit and Reference level)名稱為「瞬間暴露參考限制值」,同時應明確規範,這個值並不是長時間低劑量暴露安全值。
另外,她要求NCC應要求業者在手機外殼標示手機SAR值(電磁波能量吸收比值W/KG),教育部應宣佈校園15歲以下禁用手機,國民健康局應比照塑化劑事件,向民眾提出電磁輻射危害警告,提醒民眾做防護措施。
官員提不出預防辦法 如何保障民眾安全
環保署回應,近日將舉行專家會議,討論是否修正環境建議值的名稱。教育部也表示近日將邀各界討論中小學生使用手機的問題。NCC代表則跟過去一樣,不願要求業者在手機背蓋標示SAR值。
而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表示已經印了宣傳品,提醒用手機應以簡短必要為原則。但除了印宣傳品,卻沒有做出什麼積極的防護策略。整體而言,今天各部會官員的回應,環保團體及各地受害民眾表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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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對各部會官員的回應,環保團體及各地受害民眾表示無法接受,又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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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好奇寶寶網路追追追的過程:
1. 先用原標題「不要用手機當鬧鐘︰列為2B級致癌物!」搜尋,找到很多網路轉貼文章,正確性值得商榷。
2. 想起之前已經收到過類似文章,問過好奇寶寶納為可信賴的專家,他的部落格專門對健康有關新聞作評論,且有醫學文獻根據與網路連結,是值得信賴的網站,用但是當時問完沒做成報導,現在也找不到了,他的部落格再找一次:居然連好奇寶寶問的部落格都有還是第一、第二條連結:
是好奇寶寶在鄭醫師部落格上詢問此訊息的網頁:
美國研究發現:早年離婚容易引發健康問題!
http://tw.myblog.yahoo.com/delightdetox/article?mid=29016&sc=1
我的問題:
玫瑰瑰麗人生於2012/02/02 06:48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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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衛生組織公告:每天使用30分鐘手機的人罹患腦瘤的風險增加40%!
http://tw.myblog.yahoo.com/delightdetox/article?mid=24371&sc=1
鄭醫師謝謝您的回應,
請問這個文獻,沒有網路連結,是不是遺漏了呢?
Khurana, VG; Teo C, Kundi M, Hardell L, Carlberg M. "Cell phones and brain tumors: A review including the long term epidemiologic data". Surgical Neurology 72 (3): 205–214
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19328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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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好奇寶寶想也許是關鍵字不對,用 「手機 已列為2B級致癌物」搜尋找到相關資料不少,其中也有環境報導朱淑娟的新聞報導,節錄部分內容:
世衛確定手機電磁波是「2B致癌物」 2011年6月3日星期五
http://shuchuan7.blogspot.com/2011/06/2b.html
電磁輻射 看不見的塑化劑
而最近引發社會恐慌的塑化劑也是「2B級可能致癌物」。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形容電磁輻射是「看不到的塑化劑」。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全台各地電磁輻射受害者,今天(6月4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要求環保署應將電磁輻射的名稱從現在的「環境建議值」修正為「瞬間暴露值」,同時告知民眾目前的「環境建議值833毫高斯」並非安全值,政府有責任保護人民健康,訂定預警措施,避免民眾受電磁輻射危害。
立委田秋堇在記者會中指出,最近國人聞塑化劑色變,但卻讓我們的孩子一直帶著手機。她的小孩在加拿大念書,發現當地小孩很少有手機的,這是國家衛生單位要求,台灣民眾應檢視身邊的致癌物質。
陳椒華表示,電磁輻射無色、無味、看不到,可能致癌性包括兒童白血病、腦神經瘤、聽神經瘤。電信或電力業者常以咖啡也是「2B可能致癌物」來告訴民眾不必擔心電磁輻射。但她強調人不會24小時喝咖啡,但卻可能長時間暴露在電磁輻射下,電磁輻射的致癌性不能與咖啡相比。
陳椒華指出,立法院日前朝野協商已通過,要求環保署修正非游離輻射「環境建議值」(Basic limit and Reference level)名稱為「瞬間暴露參考限制值」,同時應明確規範,這個值並不是長時間低劑量暴露安全值。
另外,她要求NCC應要求業者在手機外殼標示手機SAR值(電磁波能量吸收比值W/KG),教育部應宣佈校園15歲以下禁用手機,國民健康局應比照塑化劑事件,向民眾提出電磁輻射危害警告,提醒民眾做防護措施。
官員提不出預防辦法 如何保障民眾安全
環保署回應,近日將舉行專家會議,討論是否修正環境建議值的名稱。教育部也表示近日將邀各界討論中小學生使用手機的問題。NCC代表則跟過去一樣,不願要求業者在手機背蓋標示SAR值。
而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表示已經印了宣傳品,提醒用手機應以簡短必要為原則。但除了印宣傳品,卻沒有做出什麼積極的防護策略。整體而言,今天各部會官員的回應,環保團體及各地受害民眾表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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