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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校外租屋 入住國宅觸法

2007/12/17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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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校區鄰近國宅的清華大學,學生承租國宅情形普遍。但事實上,出租國宅是違法行為,一但被檢舉,國宅將被政府收回,可能造成學生權益損失。因校方態度消極,租屋服務團體「崔媽媽基金會」基於保障學生權益,則建議學校,應盡速建立完善預防系統。

【記者沈琬婷報導】校區鄰近國宅的清華大學,學生承租國宅情形普遍。但事實上,出租國宅是違法行為,一但被檢舉,國宅將被政府收回,可能造成學生權益損失。因校方態度消極,租屋服務團體「崔媽媽基金會」基於保障學生權益,則建議學校,應盡速建立完善預防系統。

根據《國民住宅條例》中規定,國宅住戶若將國宅轉而出租給他人,經政府通知違法後,若經過卅天仍未處理,政府得強制收回住宅。

有鑑於近日檢舉頻繁,新竹市政府國民住宅課已於十四日發函給新竹各大學,如清大、交通大學、新竹教育大學等,請校方向學生宣導勿租國宅。國宅課表示,有不少清大學生在光復、孟竹承租國宅,若租屋被清查,可能引發的租賃雙方租金與押金糾紛,學生權益也可能受損。

清大軍訓室主任周易行表示,目前校方已向學生宣導勿租國宅,而為減少學生租國宅的現象,已於二年前開始加蓋宿舍二棟,預計明年啟用,屆時可增加約一千多個床位,盼能有效解決問題。

周易行同時坦承,目前校方仍無法確切掌握租國宅學生有多少,但學生若與屋主因國宅租賃產生糾紛,可向校方尋求協助,他說:「學校將以學生權益為優先考量,做最完善的處理。」

租屋服務團體「崔媽媽基金會」的租屋部主任馮麗芳建議,校方應掌握承租國宅的學生數,積極輔導學生另尋租屋;若學生租國宅遭到檢舉,校方須向國宅課爭取緩衝期,讓學生有足夠時間處理搬家等後續工作。

清大經濟系學生楊筠從九月起承租光復國宅,她表示,有許多清大學生在此租屋,但她在學校通知前,並不知道租用國宅已觸法,房東也沒有事先說明。但楊筠認為,房東應負相關責任,所以自己並不考慮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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