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發財金購毒品 毒品未用即遭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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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警備隊、南門所日前據報嘉市有涉嫌毒品犯罪情事,隨即深入了解,經多日追查,發現綽號阿弘的男子涉有重嫌,於是在時機成熟時,至嘉義縣太保市中正路附近,當場查獲阿弘客廳內的桌椅上,有二包海洛因。
警備隊隊長蕭龍吉表示,當阿弘見警方到來,仍故作鎮定,稱不知桌上的這二包毒品是誰的,並說很少回到太保的家中,警方見阿弘強辯,便施出抽絲剝繭的功力,先詢問阿弘這二包毒品有沒有你的指紋?阿弘吃了一驚,遲疑了一下,警方繼續準備保全證據,並續進行塑膠袋上指紋之採驗,阿弘這時才吃力的說出,不用採指紋了,這是我的毒品,故阿弘的謊言輕易被警方所戳破。阿弘亦認為警方真得不好騙,發揮了偵辦刑案的功力,警方依程序將嫌犯移送法辦,並續向上追查毒品等來源。
阿弘向警方表示,過年期間拜了好幾家廟,原以為運氣會好很多,其中向一家位於六腳鄉灣內地區廟借了六百元的發財金,那知剛把這筆發財金拿去買毒品,一回到家中,還沒開始施打毒品,馬上就被警方查獲,讓他嚇了一跳,想不到這麼靈驗,把借來的發財金拿去買海洛因,沒多久立即被逮捕。警方也勸阿弘,不可做歹事,亦不宜欺騙神明與欺矇良知,阿弘亦表示以後再也不敢騙神明了。
圖說:警方查獲阿弘的海洛因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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