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疑義626】台灣環境權的「慟」與「聾」
現今我們只是自然資源的暫時管理人,應該留一個乾淨的地球給後代,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固屬重要,但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以合理計劃(合理計劃=安定進化+社會、經濟和環境最大利益+避免環境不良影響)調和環境權與經濟權,如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政府也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
然「非核家園」遙遙無期,優質農地的保護也非確實更甚者,聞名世界的「中科三期環評事件更將使「環境權」屍骨無存,加上,從實務看來,「合理計劃」似乎不存在官員的心中,反而是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時,仍然以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為優先,至於「環境保護優先」在官員的心中,似乎只是方針、宣示而已,現代人的環境權都已經無法尊重、保護及實現,後世代的環境權及代理機制,似乎是更緣木求魚了,所以民國100年台灣環境權,已經「慟」與「聾」,只好期待民國101年「有更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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