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班氣候會議:年度談判 聚焦四大議題
圖/菲格雷斯曾於2011年2月拜訪巴基斯坦的洪水災民,不料今年夏末巴國再次遭受大規模洪患。(照片由UNclimatechange分享於Flickr,依據CC BY 2.0原則引用)
文/謝雯凱(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氣候與能源計畫專員)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第17屆締約國大會,簡稱 COP17,已於11月28日在南非的海港城市德班(Durban)召開,並將於12月9日結束。會議最大的期望是延續京都議定書,邁向第二承諾期,畢竟這是目前國際上唯一約束溫室氣體排放的法律架構。
接下來這兩週的氣候談判,重點會擺在四個主軸議題,這是公約組織秘書長克莉絲汀娜‧菲格雷斯(Christiana Figueres)九月中一場記者會中所揭示的內容,簡明精要:
當務之急 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
首先最最重要的,就是要討論出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如何進行。京都議定書中,僅明確規定第一承諾期的遊戲規則,也就是只有已開發國家承擔減排責任,而此承諾期將在2012年底到期。各締約國代表在上屆坎昆大會上同意第二承諾期能夠緊接著在2013年開始執行,才不會出現國際規範的空窗期。然而這也是最具爭議的關卡。
日本、加拿大等已開發國家不願意再獨自履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責任,卻任由中國、印度等發展中國家可繼續不受到相同責任的約束。理想的狀況是,京都議定書能繼續保有法律約束特性,也就是已開發國家能提出更具企圖心的減排目標,而發展中國家也願意受到某種目標值的約束,大家齊心齊力對抗氣候變遷。差一點的話,可能會弱化減排目標,喪失其約束力(binding):更差一點,就是以拖待變,隔幾年再重新找出共識。
當然最糟糕的便是京都議定書就此畫下句點,大家重新回到它的上層「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的框架中另謀減排方式。這樣一來,京都時期的各國減量目標、碳交易機制、還有減量的時間表都將重新來過,不啻將地球更快推入崩毀邊緣。
誠信基礎 透明的減量進度檢視機制
坎昆協議中,大家同意所有締約國都要有個更為透明的檢視(review)減量進度的機制,希望可以在2013年開始實施。目前屬於附件一的已開發國家均每兩年繳出各國溫室氣體排放清冊,這是一種可量測、可報告、可查證(measurable, reportable and verifiable, MRV)原則機制來公告進度,提供國際鑒核,因此能提升透明度。但非附件一的開發中國家是不強制適用MRV原則的。
此次會議將討論如何讓發展中國家也能做到MRV機制的透明程度,或者至少要他們在國際諮商與分析(international consultation and analysis, ICA)機制下提出類似具有公信力的定期排放清冊報告,而這兩個機制如何搭配,接受國際氣候援助的計畫需不需要搭配MRV機制來彰顯透明度,這都會是談判的一部分。
需錢孔急 氣候基金趕快到位
上屆坎昆協議中提出的綠色氣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承諾,是2020年前投入1千億美元,幫助最易受氣候變遷衝擊的弱勢發展中國家得以減緩氣候變遷衝擊,目前這筆錢還沒全部到位。公約組織也希望這筆基金未來能獲得長期穩定的財源,但籌款方式仍在討論。由於當前歐債危機、經濟局勢大壞下,有可能影響已開發國家拿錢出來的意願。
其實較差最差的情況,也就是這些富有國家不另外出錢,而是將原有政府對外的援助,改而投資在因應氣候變遷相關的計畫下。這仍會有正面影響,但卻不是氣候基金這個倡議的初衷。
技術機制與調適委員會
此番會議最可能有建樹的部分,就是這一年來諸多談判中已有明確藍圖的「技術機制」(Technology Mechanism )與「調適委員會」(Adaptation Committee)。前者將來可協助發展中國家向各界取得氣候調適或減緩的技術移轉,後者則可整合調適技術與資訊,強化發展中國家的調適能力。
當這兩個機制建置都趨於完成後,想必會協助發展中國家更快的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並因應氣候變遷衝擊。值得觀察的是,已開發國家有可能在這些機制中,對發展中國家順待要求更多責任,例如履行MRV機制,或是要求設立減量目標。
【延伸閱讀】
《 【短訊】波昂氣候會議進展有限》20-Jub-11 低碳生活部落格
《 坎昆氣候會議:透明化要求 考驗公約可信度》林子倫 11-Dec-10 低碳生活部落格
《Introduction by UNFCCC Executive Secretary Christiana Figueres to noon press briefing at UNHQ in New York》19-Sep-11 UNFCCC Media Alert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