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嘉義市警二分局日前接獲線報表示,在嘉義市東區市宅街有人經營六合彩賭博之不法情事,偵查隊隊長黃舜祥乃派員暗中調查,認為情資確實可靠,乃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遂策劃於22日晚間,由黃舜祥率幹員執行查緝,經運用執勤技巧,成功騙取黃嫌打開大門,讓幹員得以進入查緝,當場查獲黃姓及賴姓等二名嫌犯,並查扣電話傳真機四台、計算機五台、六合彩簽單30張及帳單二張等大批證物,全案依法帶回分局偵辦。
偵查隊隊長黃舜祥表示,經調查,黃嫌與其夫二人於今年7月間,在嘉義市東區大雅路住處所經營六合彩簽注站被警方查獲後,即四處找尋多處地點從起爐灶,由黃嫌自100年10月18日起於嘉義市東區市宅街經營六合彩賭博,另僱用賴嫌擔任會計工作,並申請六線室內電話供熟識的不特定人士傳真簽賭,由於該地點隱藏於嘉義市東區民風純樸之學校附近公寓社區相當隱密,因此連附近住家亦不知情。
黃嫌表示,今年七月間曾被查獲經營六合彩賭博,本著「那裡跌倒、那裡爬起來」的精神繼續經營;黃嫌係採與熟識賭客接收傳真簽注方式,依香港六合彩開獎(星期二、四、六)號碼供賭客任意選擇組合簽注,簽中二個號碼每佰元可得新臺幣5700元(俗稱二星)、簽中三個號碼每佰元可得新臺幣5萬7000元(俗稱三星),簽中四個號碼每佰元可得新臺幣75萬元(俗稱四星),賭客如未簽中開彩號碼,則簽注金歸黃嫌所有之方式對賭,以賺取暴利,警方在全案調查後,將黃姓及賴姓等二名嫌疑人,依涉嫌賭博罪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圖說:警方查扣的電話傳真機等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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