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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場違規停車 觸法礙觀瞻

2011/10/11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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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記者魏宇秀/中正大學報導】
  
  從中正大學校門口往外看,不少機車騎士無視廣場旁「禁止停車」的警告標語,一排、兩排、三排、四排機車,直接停在校門口對面的人行道廣場上,而這些違規的機車可能威脅到行人用路的安全。

  近日,嘉義縣建設處收到一份網路陳情書,陳情內容提到,中正大學對面的廣場停滿違規機車,有礙觀瞻,且人行道被機車占據後,嚴重威脅行人安全。對此,豐收村派出所的蕭姓員警表示,目前還未接獲相關的投訴電話。但是,在人行道上停車,確實已經違反道路交通法第56條,可罰緩六百到一千二百元,嚴重者將依法拖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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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停車的告示牌就矗立在廣場邊,仍有部分同學無視標語存在。 記者魏宇秀/攝影

 

  集體違規停車的狀況已經不是第一次,早在九十九年度下學期,警察就取締過停在噴水池廣場上的機車,違規停車的狀況明顯有改善。為了把用路權還給行人,嘉義縣政府建設處在出入的斜坡上裝設T型管設施<註一>,雖然成功地阻隔騎士騎上噴水廣場,卻反造成同學蜂擁至另一邊的廣場。嘉義縣政府建設處建設管理科科長林豐洲表示,會再觀察一陣子,若狀況還是太嚴重,將會仿效噴水廣場出入口的做法。雖然學生會已主動印製宣傳單,並貼在違規的機車上,提醒同學已經違法,但是情況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對於違規停車的現象,學生有著兩極化的看法。中正大學學生會長黃資芬認為,違規的情況可能威脅到行人的安全,特別是出入的機車,友人就曾被騎上斜坡的騎士嚇到過。在用餐時間,違規的狀況尤其明顯,但機械工程學系三年級詹謦聰則說:「停在邊邊沒擋到路,我是覺得還好,因為吃飯時間的確比較難停車。」雖然,大吃市已經提供三個停車場及路邊畫好的停車格,似乎仍不夠負荷學生用餐的顛峰時段。

 

照片

學生會印製宣傳單提醒同學已經觸法,第一天貼200張傳單仍然不夠。 記者魏宇秀/攝影

 

  受訪的違規同學中,大多是沒有辦停車證的碩士生,他們認為,買停車證很不划算且麻煩,畢竟一個禮拜只上一、兩堂課。有些同學則認為,在廣場停車後再走進校門口,反而比騎進學校停車場找車位再進入學校來得快。電機工程研究所一年級的趙泰全就說:「從暑假都一直停在廣場,現在就習慣了,而且停廣場,過一個馬路就到學校了。」

<註一>T型管設施:常設置在出入口,以一般輪椅寬當作T型管兩邊的距離,又稱殘障通道,用以阻擋機車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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