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賦稅人權跟國外差多少?
刑男大律師與稅務專家剖析台灣與先進國家租稅環境
【記者周瑞雨/台北報導】歐債風暴、美國經濟衰退,各國財政吃緊,撙節開支、加稅、查稅等租稅話題成為熱門的議題,而在台灣,主計處在101年預算報告書也指出,「稅收難有大幅成長,財源籌措不易,經濟成長下滑」,羊毛出在羊身上,納稅人應如何面對財政緊縮的年代、保護應有的權益? FM98.3快樂聯播網「刑男大律師」帶您來關心切身相關的租稅話題,10月9日(週日)晚上6:00~7:00,主持人Toro蔡將專訪曾於歐美台三地執業、現任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稅制稅務委員會副主委林宜賢會計師,與大家分析比較台灣與歐美國家的租稅環境、各國如何保護納稅人權利,大家一起來監督台灣的稅改,是否能達到真正公義社會的理想?
民眾進行稅務規畫想要「合法節稅」,會不會一不小心變成「惡意逃漏稅」,賠了夫人又折兵,不但要補稅還要被重罰?這樣的遊戲規則誰來訂?合法與非法的界線何在?台灣的稅務人員最常引用「實質課稅原則」來認定納稅人有逃漏稅的情況、只要稅務機關想課,一毛都逃不掉,造成稅務爭訟不斷,林宜賢表示,這是在西歐等先進國家不會見到的現象,他們會設定非常清楚指導原則,給國稅局承辦人員在做實質課稅原則的時候,有一定的法律規範,以及在跟納稅人要求資訊時,有一定的程度。在台灣國稅局除了亂詮釋法理,還濫要求資訊,很可能連納稅義務人都提不出來,提不出來就表示有問題、逃漏稅!「沒有罪怎麼提出沒有罪的證據呢?」秀才遇到兵、有理講不清,是許多納稅人遇到稅務員心中的無奈……。
「我們是小型的市場經濟,卻一直在學美國強勢的課稅手法,這對台灣在納稅人權的保護上產生非常嚴重的負面影響。」林宜賢表示,一、二十年前美國國稅單位在稽徵的手法上濫用租稅法理,完全沒有原則原理,造成納稅人極大的困擾,因此國會介入成立納稅人權保護官機制來制衡國稅單位。購買商品的消費者跟企業比起來相對弱勢,所以有消費者保護官,而納稅人繳稅向國家購買公共服務相對也是弱勢,也應該有保護官保障其權益,在台灣納稅人權利保護官是很新的觀念,怎樣設置才真正有效,不會變成疊床架屋、徒具形式?
台灣與先進國家的賦稅人權到底差多少?林宜賢指出一個驚人的數據,在德國稅務爭訟人民勝訴率在60%-70%,歐盟其它國家平均50%,而台灣不到一成,甚至8%不到!憲法中有所謂的租稅法定主義,人民有「依法」繳稅的義務,對於稅務單位非法、不公平侵犯人權的核課,必須有有效的仲裁跟救濟的制度,但在台灣,人民得不到保障,根本的原因何在?在台灣法官的養成教育中沒有稅法教育,法官們進修的管道都是國稅單位,這樣的思維養成,有可能保障納稅人、做到真正的公平?先進國家的做法又是如何?刑男大律師每週日晚上6:00~7:00,陸續邀請學有專精的法稅專家,帶大家放眼國際,對賦稅人權有更新的認識,歡迎大家準時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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