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記者採訪實質認定問題 好奇寶寶看「689號釋憲文保障公民記者之新聞採訪自由」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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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 sadapeopo報導 

689號釋憲文保障公民記者之新聞採訪自由 2011-07-30 13:46:30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87362

 中國時報報導:

保障採訪 首納公民記者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9271/112011073000113.html

@@@@@@@@@@

不知政府相關單位針對此劃時代的釋憲文最高法律階層,所衍生的配套措施相關法律修法該如何?在尚無子法可依循時,公民記者應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

根據好奇寶寶在公部門採訪經驗,都是需要秀出新聞機構的採訪證明文件,及該單位的職員工作證,通常上面會特別載明是「記者證」。

既然釋憲文首度認定「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寶寶很好奇公部門將會如何執行此法律,我們又將如何主張?在公部門尚未有具體措施前,好奇寶寶建議身為臺灣公民記者搖籃的公視新媒體公民新聞平台PEOPO,可以站出來邀集政府主管機關、學術團體及相關網路新聞媒體例如新頭殼,積極策劃相關論壇,提出短期、中期與長期計畫共識的凝聚!短期目標則是在未有憲法以下位階法律可遵循時,如何保障公民記者採訪自由權,中長期則是積極推動法律修訂,讓公民記者有執行面的法律可依循。

法律施行細節至少應考慮:網路新聞媒體並沒有嚴格要求網友要用身份證來申請,公民記者所屬網路經營者怎樣認定身份?如何發放記者證?

另外申請帳號,也不記得要繳交照片,如何處理公民記者證?很多配套措施都要討論。

以PEOPO新聞為例,「好奇寶寶」的圖像logo就是一張天真無邪的寶寶照片,是否將來所有公民記者都要以「真面目」上到網路新聞上?好像不很對,傳統媒體也沒有剝奪身為記者個人隱私的肖像權!也許記者證上用真實照片,網路上還是可以放LOGO照片?

是否意味著PEOPO對於有需要要到公部門採訪的公民記者,要發給一張代表著PEOPO的「公民記者證」?是否所有表達要到公部門採訪的公民記者,都會發給一張記者證?如果每個申請者未雨綢繆都表達了意願會去到公部門採訪,是否都會發給公民記者證?

除了紙本上公民記者的認定外,在觀念上也有商榷,公民記者是一般人就可登錄申請,不必具備新聞專業素養的薰習。好奇寶寶也是摸索很久,碰過壁後才知道刊登在報紙上的報導,有些其實就是廣告。如何對公民記者作教育訓練,讓他們明白政令宣導短片、財團行銷廣告與新聞的不同點在何處?經過短期教育訓練,是否就實質上能分辨清楚?NCC能否有人力來監控螞蟻雄兵的公民記者,不刊登非新聞的新聞?還是要用檢舉制度?

在傳統媒體上,如果作置入性行銷性質的報導,每則報導都有價碼,是否公民記者上線後,對此生態有所影響?否則廣告公司因為公民記者的無私奉獻,可能影響廣告公司經營困難,因為公民記者無所不在,更能深入社會,直接打動民心,影響周遭的民眾。政府與財團用糖衣餵飽不能分辨不同的的公民記者,無怨無悔的投入作新聞記者志工!對志工其實是無差,反正「歡喜作、甘願受」是志工的首則第一條。但是誤導民眾,則可能不是憲法釋憲文當初擬就之原意。

這些都非身為「公民記者」無專業新聞背景的好奇寶寶所能論述,僅提供參考,如有不周也請,請多多包涵。

公民記者是否能區分政令宣導短片,財團廣告呢?就像是2011/7/29廣慈博愛園區第二次樹保大會前,報紙上有全開廣慈博愛園區的廣告,版本一次比一次深入,好奇寶寶根據在樂生青年到台北市政府抗爭時結識的卜派提供的報紙,才知道廣告上還有民調資料。很難說如果沒有媒體觀察基金會的努力,以「媒、氣、力」影展等一連串的軟性抗議活動,柏德開發公司有沒有可能用新聞的形式來呈現他們提供的宣傳報導。

這部分牽涉極廣,請容好奇寶寶另篇報導。

摘要報導:

689號釋憲文保障公民記者之新聞採訪自由 2011-07-30 13:46:30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87362

 釋憲文內文首度認定公民記者之採訪權:

**又新聞自由所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

並非僅保障隸屬於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之採訪行為,

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

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

解釋字號 釋字第 689  

解釋公布日期 民國 100729 

解釋爭點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規定,使新聞採訪者之跟追行為受到限制,違憲? 

@@@@@@@@@@@@

(後記:昨晚2011/7/30看到此報導,直覺得要蒐藏起來,是很重要的新聞,當時以原報導「689號釋憲文保障公民記者之新聞採訪自由」為標題先做成報導,上到版面,但因為太累,一面作一面打瞌睡,最後爬上床。

今天一大早又起來,初初認定另一標題『公民記者採訪實質認定問題  好奇寶寶看「689號釋憲文保障公民記者之新聞採訪自由」有感」,但寫寫又想將廣慈博愛園區案例放入,覺得還是太複雜,就將廣慈博愛院另篇報導,用連結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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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戈

先訪問對議題有反對意見的老百姓或民代 之後再去找相關的公部門 絕對會採訪到官員的聲音 記者證就免了 當然平日就要勤跑給他們看 否則他們會對你裝傻!

巴戈

先訪問對議題有反對意見的老百姓或民代 之後再去找相關的公部門 絕對會採訪到官員的聲音 記者證就免了 當然平日就要勤跑給他們看 否則他們會對你裝傻!

素素

阿稿源不足?

好奇寶寶

看來寶寶寫再多的報導,對PEOPO來說,都是上不了台面的。

其實寶寶早就感覺到了,從凱道更證實這樣的想法。好在寶寶寫報導是為了自己的使命感,不是為了上版面。

sadapeopo

peopo應該會慢慢發給公民記者記者証.需要大家多多跟公視上級大人反映.如果能一人一信應該會受到重視!

sadapeopo

大部份地方有名片真的會很容易溝通.
但是故意刁難的政府機構應該還是有困難.
我很少採訪政府官員.一般只要報出是peopo公民記者都沒問題.如果官員拒絕採訪.我會跟他說已經有反對立場的訪問.我會寫某政府官員對反對聲音沒意見?(溝通過程記得開錄音存證)該官員就會多少說一點!
如果製作名片的時候.如有印*公共電視和公視商標*要很小心.因為公視記者和高層.很忌諱公民記者使用*公共電視*的名稱.個人經驗是記得名片要以*peopo公民記者*為主!

好奇寶寶

名片和記者證是兩回事,不能代替的喔!

阿Ben

peopo僅提供平台
若要快 自己作名片即可 250元五盒
訪問時就有效果了!

上次建議peopo增加公視新聞之公民新聞報導 由5分鐘延長到15分鐘 他們的回答是:目前可登之稿源不足 待稿源多 再說!

8

加入時間: 2007.10.20

好奇寶寶

加入時間: 200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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