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前鎮新生高架橋 惡質拆遷又一例?

2011/07/28 01:32
3,810次瀏覽 ・ 1次分享 ・ 1則留言
PeoPo推 1
檢舉

高雄市的前鎮區前鎮漁港向來是高雄發展遠洋漁業以及貨櫃轉運的重要港口。貨櫃車、聯結車、拖板車等大型車輛常該區新生路上川流不息,但近年來政府為疏導新生路上的車潮,並降低道路使用的負荷,決議在新生路段建構高架橋。但此一決策卻攸關自加油站到過港隧道路段四十八戶人家的生計與權益。

高雄市的前鎮區前鎮漁港向來是高雄發展遠洋漁業以及貨櫃轉運的重要港口。貨櫃車、聯結車、拖板車等大型車輛常該區新生路上川流不息,但近年來政府為疏導新生路上的車潮,並降低道路使用的負荷,決議在新生路段建構高架橋。但此一決策卻攸關自加油站到過港隧道路段四十八戶人家的生計與權益。

早在四十年前因港務局發展遠洋漁業而招商前來的住戶至今多已發展至第二代人家,向港務局承租土地,在上頭興建房屋。當初規定相當嚴格,不但要求建築材料與結構須為鋼筋水泥,也規定只能經營漁船相關行業。而由於區位的獨特性,大部分都是與漁業相關的產業鏈,不要說搬離,就連跨過新生路便已遠離港區,居民的生計也難以延續。近年來港務局將承租合約改成一年一約,更是顯現出隨時想終止合約的企圖。

新生路上的許多商家早已在工廠內投下資金,例如近年才改建的協豐冷凍廠、祥展漁業,均營業不到四年,如今要面臨拆除,廠房血本無歸,令人不禁質疑政府對民眾的誠信,既然有規劃興建高架橋,為何當初又要核准商家興建。由於合約內容,雖然住戶擁有地上權,卻無法拿到補償,甚至因為內容要求『淨空』,如面臨拆除連瓦礫都得自費運走。本來編列為補償的預算,也因為紅毛港違建補償事件遭控告為圖利廠商而喊停,讓人更不明白為何違建廠商能拿到補償費用,合法興建承租的廠商卻得自行淨空。

不但居民無法拿到補償,興建高架橋的規劃過程居民全無參與。港務局透過高雄市政府都更處,在居民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將高架橋的預定地直接變更為道路用地,依照目前的用地變更,四十八戶人家現在都住在馬路上頭。在規劃過程也只舉行單方面傳達的『說明會』,而不是互相溝通的『協調會』。協議無門,居民只好組成自救會,透過軟性的訴求與陳情,希望能與港務局達成和解。目前該案正進行法律訴訟,高架橋興建也進入僵局。

事實上目前貨櫃量逐年下降的高雄市是否需要這麼一座高架橋也值得探討。由於產業外移,高雄港目前的貨櫃轉運量已經不到過去的一半,加上高雄市政府又於紅毛港興建洲際碼頭,提高了外港的貨櫃存量,專用高架橋的必要性相形之下又更加薄弱。政府不檢討產業流失的原因,而一味的進行硬體建設,最後的結果可能只是造成公帑的浪費。

目前擁有六線道的新生路,是否一定要拆除房屋才能興建高架橋?而國家為求帳面上的GDP成長,便利外資又是否需要犧牲百姓的生計?值得我們深思。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