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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農人為你睡在馬路上

2011/07/18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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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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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海岸等這些半自然或自然區域,是供養都市運作的維生系統,也讓我們在天有不測風雲中有調節緩衝的空間。近來連串的徵收開發,大面積變更原本考量環境承載、適地適用的土地利用。諸多計畫跳脫國土規劃的原則,並以粗糙不尊重的強制徵收作為手段,使我們賴以維生的公共環境資本,落入草率難以回復的破壞式利用。717在凱道曬穀,不僅是農民為守護土地堅持的程序正義,更是為看守我們共有的自然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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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浮濫徵收土地、變更地目、違反國土規劃適地適用原則的草率開發,不只是農民的困境,而是你我都被迫買單的困境!7/17老農夫們又重返凱道睡過一晚了。我們心存感謝與不捨:感謝的是,健康的土地才有台灣的未來,這些農民的耕作不僅用糧食安全供養我們,也因此照顧了土地維繫了島嶼的安全基本維生系統;不捨的是,訴求國土規劃、永續資源的普世價值,卻需由他們勞師動眾來點醒。


       這一天「捍衛土地正義、守護糧食安全、永續水資源」的訴求,當中的每一項,都是在理解了全球環境變遷危機的一般大眾所認同的訴求,那為何需要抗議?這中間的關連,一直隱沒在表面合法、實質不合理的連串土地徵收與後續開發動作下。

土地供養我們服務我們,不只用金錢。
       因為公共建設的需求,徵收私人用地,在所難免。但「土地徵收條例」開宗明義表明其目的在於:「增進公共利益,保障私人財產。」因此徵收後的土地利用方式,能否增進或反而危害公共利益?以及徵收過程是否符合程序正義顧及人權與法治?都是執行徵收者應奉為圭臬優先考慮的。後者是社會公義的堅持,也是對你我人身的保障,避免一紙你都不一定看得懂的公文,就讓你圍繞著家產的人生規劃變了調;如果你覺得這麼倒楣的是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前者對公共利益的關切,更直接攸關你我往後十年百年跨世代的福祉。

       因為,那些非都市計畫用地,本質上屬自然與半自然環境,是我們共有的資產。這些農業用地表面上可能屬於某人的財富,但因為土地利用方式的規範,除了造就耕作者的收穫之外,卻也因其提供我們的地表水入滲、氣候調節、生物多樣性保存、農糧安全等服務,這些不需花錢購買的服務,帶有公共財的性質、又不分階級享有的公共利益,默默守護著這土地與社會的健康。但也因為不需花錢購買,所以很無辜地在國民生產毛額這樣的計算裡,被當作沒有貢獻的土地。

       繁華的都市計畫區域,其實高度靠自然環境供養,因此在這多山的小島嶼上,能承載的開發區域有限。因應高密度人口需求的都市用地,因為人的活動會有水、能源、糧食、物資的取用,會有垃圾、廢污的拋棄排放,物資生產製造的需求,因而公共設施密集,種種交通集會居住的空間需求也都改變了地貌。雖然披著進步的外衣,但種種資源的投入及物資的排放,以及對降雨、溫度等發展依據的環境調適,其實都仰賴著那些原本會呼吸、蓄水、排水、形成土壤、生養動植物的非都市計畫用地。

       農田就是其中一個都市的供養者!從糧食安全的角度,這些農地是我們共同面對未來糧食危機的基本保險,尤其是特定農業區所代表的良田。台灣的糧食自給率只有30%。面對越來越多不可抗力的劇烈氣候事件,全球都在努力因應保護自己的農業安全,只有台灣,還有4成的工業區閒置的同時,卻一邊喊出「因應全球變遷,減少良田變成工業區」,另一邊又急著徵收農地,攔截農業水源。

       而近來這一波波的圈地徵收與開發,還常合併著屬於國有地的海岸景觀保護區、河川行水區、與準國家重要濕地,被拿來變更作為徵收補償,或是準備開發成工業區,或已有買主準備標售給私人觀光旅館業。這些區域之所以原本限制開發,就是因為他們在現有半自然或自然狀況下所提供的公共服務,具有不可取代的保全功能或公共價值。為開發而變更,藐視國土規劃,所謂發展,只是賺取少數人短期利益。

浮濫徵收不當開發,如同無法抑制慾望地打開潘多拉的盒子,災害隨之而來。

       這些所謂發展,在橫量何謂「公共利益」時已經扭曲了。當舉世都在追求跨世代與社會階層間的正義與機會,無不更嚴謹地把關對自然體系的開發與破壞,台灣正在這波徵收與開發的推動下,將短期的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上,代價是把我們所共有的環境資本,在這一代耗盡,而且舉債。不只舉環境的債,也舉社會貧富對立的債。

       失去了糧食與用水的安全,買得起好水與乾淨糧食的人,會越來越少。       

       那些我們曾經可以逐浪青春的海灣與原野、可以免費解悶的風與景,將有越來越多要花錢才能一親芳澤。

       而海岸、濕地、農地、河川被破壞後,消失的水資源、漁業資源、碳匯、水土保持服務,常常是連花錢都買不到的。任何硬體的開發行為都有其不可逆,良田的土壤需百年千年形成,河川海岸濕地人類科技根本難以複製重建的複雜運作系統,往往一但消失就難以再挽回。這些屬於國家保安層級的生態系統,如果開發工業區、觀光旅館區,又縱容開發行為沒有嚴謹環境保護及土地安全規範及災害預防,致使少數業主獲利,又留下顯見的後遺症讓全民買單。

我以為的江湖道義,是尊重與權力相對等的責任與能力。

       每年辦著西瓜節的灣寶農地一度徵收竹南工業區而後喊停,只是作為特定農業區的優良農地理當有的對待;西海岸最後一塊天然泥質灘地的大城濕地,研擬規劃國家重要濕地不是德政,也只是在專業規劃當初強被除名後的平反。東北角徵地開發案,從去年的590公頃到一年後低調捲土重來修正為179公頃;徵收補償區域就在防洪的洪氾區上、許多居民不知情時自己的土地即被公告預標售,都引發社會的軒然大波而在修訂後排除;如果這些案例是越修越周延,雖見民間監督參與的成效,但也更突顯出當初公告徵收與開發的規劃浮濫與草率,耗用社會成本失信於民。這些狀況以民間企業的標準,都可能會考慮懲處,握有重權的公僕更該謹慎地尊重並整合專業,運用行政資源促成多數公眾的利益,排除未來的災害的風險與公民社會發展的阻礙。

       閣揆「接見」農運團體代表時的一句「沒有江湖道義」的抱怨,雖然讓人有彷彿在看古裝皇朝劇的錯愕,但也激起了這一年來我們的疑問:若談江湖道義,良善百姓以為的,是政府足以讓百姓信任其追求全民公益的努力,是具備與權力相稱的專業與負責。民間團體與農民已經情意相挺,自行花費了這麼多時間與心力,協助握有權力的公部門來檢討決策。很遺憾地,這些足以影響舉國百年的決策,竟如此草率,不但欠缺基本的環境知識,不尊重法治程序,在公民社會辯論的過程,更輕薄地失去了公僕謙沖傾聽、力求周延的負責態度。若瞭解國土規劃、全球危機、與土地正義對行政院有這麼艱難,基於江湖道義,一次又一次,大家幫閣揆上一年四小時的環境教育課程,這些風塵僕僕的民間人士與農民似乎還該領取講師費。

       人治,紛爭難斷;回歸完備的法治配套規劃,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

專案處理不是解決之道,我們需要完備的國土規劃、土徵條例修法、以及嚴格的開發行為的管裡。
       在717之後,總統指示了要農委會專案處理,改善農民的權益。但,從層出不窮的發展衝突來看,我們更需要的是法治與發展思維的根本提昇,從國土規劃的作法來保障,讓從不同目的事業出發的規劃單位間,雖有不同的專業與目標,但能在基於對台灣環境特性的理解,從安全承載的限制中找到共同依循的發展基準。各種開發行為也必然有其風險及環境社會成本,更應從法規執行中嚴格規範破壞的控管,以避免開發者獲利,破壞的惡果卻由全民買單的問題。

       圈地之外,日益匱乏的可用水資源,也上演著農業與工業的搶水大戰。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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