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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扶基金會:針對民法繼承編的修法,訴求未成年人採限定繼承並主張無限期溯及既往(96/11/23)

2007/11/23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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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扶基金會對11/22立法院朝野協商結果表示欣慰及肯定,孩子無論繼承事實已發生多久,都能僅就所得遺產負清償責任,解除孩子終生揹債的負擔。 

家扶基金會指出,立法院及法務部能在四天之內,迅速對家扶基金會所提出的修法訴求,作出正面回應,家扶除了表達高度感謝外,也希望這項協商結果能盡速三讀,早日讓揹債兒童及少年拿到這份遲來的禮物。

 

家扶基金會提出的三點修法訴求為: (1)立法院在本會期結束前,三讀通過民法繼承編的修正案。(2)本次修法方向以保障未成年人權益為原則,改採「未成年人法定限定繼承」,亦即以「未成年(20歲以下)繼承人,僅須就繼承的財產,去償還親人遺留下來的債務」為修法意旨。(3)對已超過聲請拋棄繼承、限定繼承時效的繼承人,若其繼承時為未成年人,修法後溯及既往,給予兩年的追溯期提出聲請。家扶基金會並於1118日記者會中指出,目前有七成以上的揹債兒少,繼承事實發生距今已超過三年,因此要求立法院修正僅溯及三年的規定,讓每一個揹債的孩子都能適用限定繼承的規定,以落實國?對兒少權益的保障。 家扶基金會執行長王明仁特別感謝「家扶民法繼承編修法小組」成員,包括林瓊嘉律師、高雄地方法院陳業鑫法官及台北市政府法規會葉慶元主委,由於他們的熱心支持與大力協助,加上全國各縣市家扶中心社工老師及個案家庭協助填寫問卷,家扶才能提供修法意見及兒少債務繼承調查的統計數據,供社會各界參考。此外,家扶也由衷感謝18日當天願意現身記者會的蔡同學、何同學及沈小弟及其家人,由於他們挺身而出,才能喚起社會大眾的關注,並對溯及既往範圍的修正,發揮關鍵性的影響。 這次,家扶基金會對民法繼承編的修法訴求,能成功送進立法院,也要感謝社會各界對揹債兒少權益的關心,以及法務部、及所有參與此次修法的立法委員對兒少權益問題的重視。 但這次修法應只是一個開始,不是結束。家扶基金會認為,本次修法在三讀後,雖可望在立法院本會期結束前,優先完成未成年人的限定繼承修法,但這樣的成果僅算完成階段性的任務。家扶基金會調查繼承債務的個案中,許多家庭都是由配偶與孩子共同繼承債務,但本次修法僅就當前共識較高的兒少權益保障進行修法,本次民法經修正後,繼承債務還是全數落在單親爸爸或單親媽媽肩上,難謂對減輕弱勢家庭負擔帶來正面影響。對改善孩子的成長環境而言,未來仍有努力修法之須要。

   因此,家扶基金會希望未來的修法討論,能凝聚社會更高的共識,以法律保障弱勢的成年繼承人,以達成不分年齡、全面法定限定繼承的最終修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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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惠 (未驗證) ・ 2008/06/06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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