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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詐欺遭通緝 違規才知事大條

2011/06/28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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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照片

(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日前嘉義市北門派出所員警吳皇昌及陳文昌於擔任巡邏勤務時,在嘉義市吳鳳北路段發現有名呂姓婦人違規駕駛,由於險象環生,因此加以攔檢盤查,卻查獲該女駕駛因詐欺案遭嘉義地檢通緝,全案依規定遞解歸案。

北門所所長林世宗表示,57年次的呂姓詐欺女通緝犯到案後向警方表示,因到南門市場買菜後準備回家,當見員警趨前盤查,原以為只是單純違規,沒想到在員警查證後發現其因詐欺案遭嘉義地檢發布通緝已將近半年多,但卻渾然不知,在員警告知事實後,當場傻眼久久不能言語,更迷惑為何遭到通緝。

警方調查發現,呂姓通緝犯因好心介紹朋友工作,但其朋友卻向雇主借錢後即消失無蹤,讓該名雇主懷疑兩人是否共同要詐騙其錢財,而向警方報案,但因未居住在戶籍地,因此也未收到傳票而遭通緝。

嘉義市警方指出,近來發現所查獲之通緝犯,經常因為未收到司法文書,或者以為自己案件已告一段落,並未加以注意,卻遭法院地檢屢傳不到而遭通緝,因此,呼籲民眾針對與本身相關的司法訴訟案件,應多加注意關心,以免本身權益因時效而喪失。

圖說:員警將女通緝犯帶回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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