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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心插柳柳成蔭 家貼告示老闆給情資

2011/06/2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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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照片

圖說:警方於忠孝國宅蒐尋到郭女並將其逮捕歸案。

(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後湖派出所警員何文凱、陳坤助到無人居住的郭姓通緝犯家張貼告示,請她到派出所配合辦案,來的竟是郭女的前老闆,透過他所提供曾載送郭女到嘉義市忠孝路忠孝國宅入口處的情資,加上之前所掌握所騎乘的車號,員警限縮「以車追人」搜尋範圍,順利找到郭女,全案移送法辦。

後湖派出所所長殷嘉宏表示,該所警員何文凱、陳坤助日前由警用電腦發布的通緝犯資料,鎖定一名設籍於嘉義市荖藤里的郭姓通緝犯,因郭女全家已搬離該址,且左右鄰舍也不知其等行蹤,惟一知道的線索僅是郭女所騎乘的機車號碼,故只好在大門前張貼通知啟事,請郭女到所配合辦案,不料過幾天一位陳姓的房屋仲介業者到所指出,郭女是他之前的員工,因拿走公司的重要文件後竟不告而別,他也正在尋找其下落,因他印象中郭女曾請其載送返家,惟只送到忠孝路與義教街口的忠孝國宅入口處,故研判郭女應住在忠孝國宅或海埔新村附近,因而限縮範圍在上開地點加強蒐尋,皇天不負苦心人,終於找到該車停放在忠孝國宅某棟停車場內,再透過同樓住戶的協助指認,確定郭女居住的樓層,一舉將其逮捕歸案

嘉義市警二分局分局長張順調指出,查捕通緝犯是警方的工作任務,也是司法權威能否落實的重要指標。本案員警運用張貼公告方式,竟意外產生民眾提供情資的效果,使得藉由地點的限縮,在有限的空間內順利找到其通緝犯使用的車輛,並順利逮捕之,可見員警用心與否往往會產生緝獲績效的良窳,而郭女遭逮捕,也印證了「賊星該敗」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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