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男子不勝酒力倒臥在路中休息,遭後車撞擊死亡。
(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嘉義市西區文化路地下道南端在20日凌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案件,一名年約30歲陳姓男子酒後騎乘機車,因不勝酒力將機車停放路旁,倒臥在路中休息,遭一名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撞擊,機車騎士經送醫急救後,宣告急救無效,自小客駕駛因不慎輾壓酒駕陳姓男子,觸犯過失致死罪,警方將全案依規定報請偵辦。
嘉義市長榮派出所所長李思瑩表示,當警方趕到現場時,發現機車騎士倒臥路中,頭部流血,經緊急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醫院對機車騎士抽血檢測,血液中酒精濃度高達296mgd/l;自小客陳姓駕駛人則表示,當時因燈光昏暗,未見有民眾倒臥於路中休息,而輾過機車騎士,致機車騎士頭部出血送醫不治。
警方表示,經專家學者及實務分析,交通事故中較容易造成死亡結果之禍端主要為酒後駕車,人體內的酒精成分達呼氣中酒精濃度0.25毫克時,行車肇事率為一般正常人的2倍,高至0.55毫克時則增高到10倍,由這些數據明顯證明酒後駕車是為玩命及對家庭不負責任之行為。
警方呼籲,酒後駕車不可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酒測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時,罰新台幣1萬5千元至6萬元並吊扣駕照1年,若超過0.55毫克時,則依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最高可罰新台幣15萬元;如發生交通事故而經酒測有酒精反應(不必超過0.25毫克)亦依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並依規定罰鍰及吊扣駕照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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