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中立,也要有是非
媒改團體多年來致力於媒體改革,卻不見媒體有令人滿意的進步,難道媒改團體也該自引咎下台,換另一批人去幹?
要中立,也要有是非
全文轉載臉書上鄭同僚回應媒改團體6月12日關於公視董監事延任問題的聲明
我覆議鄭同僚聲明中所說的:
若審查委員會真有不適任之處,媒改團體應該先明白指出,而不是要求立法院重新組成適任之審查委員會,完成改選程序以結束目前公視治理危機」。
若要求強制配合,必須照單通過還叫甚麼審查?
只因為審查委員沒有配合行政院去通過名單或完成所謂的改選程序,就要撤散審查委員,那麼
媒改團體多年來致力於媒體改革,卻不見媒體有令人滿意的進步,難道媒改團體也該自引咎下台,換另一批人去幹?
行政院提出名單是一回事,審查通過的名單是另一回事。
『完成改選程序』是一回事,『結束目前公視治理危機』是另一回事,兩回事也不一定就有必然因果。希望媒改諸公明察。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1/06/13
以下是該聲明全文
媒體報導,媒改團體昨日發表一則共同聲明,要求兩大黨總統候選人要妥善處理公視發展議題。
(詳情請看:新頭殼 公視董監事無限期延任 媒改團體凍未條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15113)
在這則新聞中,媒改團體要求兩黨總統參選人若當選後,應承諾會在明年9月底前完成公視法修法;這是很重要的,應與大力支持。
可是,他們說「國民黨及民進黨兩黨總統提名人,應該承諾,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公視基金會第5屆董監事改選程序」,又說「立法院亦重新組成適任之審查委員會,完成改選程序以結束目前公視治理危機」,看了實在很令人擔心會扭曲了問題真相,不得不予回應。
首先,依據公視法,公視董監事提名權在行政院,現在是國民黨執政,要民進黨承諾什麼?
更何況,當江啟臣還在任時,立法院就已經要求他要在三個月內解決公視董監事的改選問題。現在,從春天變夏天,連楊永明都上任超過一個月了,媒改團體不去譴責行政院不守三個月的承諾,反降低標準說九月底前處理即可,豈不是變相縱容完全執政的國民黨?
第五屆公視董監事選不出來的主因,是行政院堅持不更換已經四輪投票卻通不過審查的名單,這與審查委員會何干?只要仔細去聽已經公開的審查委員會議記錄錄音檔,就可以清楚知道為何有些被提名人過不了關。
根據錄音檔,有的董監事被提名人,如陳勝福,第四輪得票數只有6票,差過關的12票很遠,行政院卻硬要橫材入灶繼續提名,乃致遇到阻礙。這時候,應該去檢討行政院提名的人選,並批判行政院的一意孤行,怎麼能夠反過來要立法院重組審查委員會呢?
聲明中說,要立法院重新組成適任的審查委員會,似乎影射現在這個審查委員會不適任?別忘了,這審查委員會,目前已經審查通過5位董事,一位監事了,並非盲目杯葛呢。若審查委員會真有不適任之處,媒改團體應該先明白指出,大眾才能放心支持吧。
評論公共事務,展現公正中立是重要的,讓公視董監事早日更替,更是重要;但,總要有個是非,不能隨意抓來各打五十大板就了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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