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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夫爭吵欲自殘 警方奪刀阻憾事

2011/05/12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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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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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警方安撫吳女情緒,並請救護人員為吳女包紮傷口。

(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俗諺常說夫妻是「床頭打,床尾和」,夫妻吵架總是難免,但反目到動刀自殘,情緒上則屬過火,嘉義市長榮派出所警員劉隆益,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嘉義市力行街一對夫妻口角,且爭吵得非常厲害,妻子並動刀自殘,員警趕往現場後將自殘女子刀子搶下,在百般勸說下,再請消防局人員將女子送醫救治。

長榮派出所指出,員警到達報案處,發現吳姓女子懷有身孕,而手腕與腳部均以刀子劃得傷痕累累且流血不止,為避免女子再度自殘,員警趁吳女不注意之際,先行把握在手中刀子搶下,但吳女見到其丈夫站於一旁時,情緒萬分激動,且有咆哮及撞牆行為,警方先行請吳女丈夫離開房內,警方與吳女之姐姐勸解下,吳女情緒才緩和。

據了解吳女因新婚不久,心理上對新嫁的環境有點不適應,先生又不能體會其狀況而適時給予安撫,再加上懷有四個月身孕的生、心理不適,致使情緒爆發,警方請救護人員為吳女包紮傷口,並安撫吳女,同時告知要為胎兒著想,無須激動做出傷害自己行為,吳女僅表示請警方將丈夫帶出屋外,不想見到其丈夫等語,警方向吳女勸導切莫做出自傷傷人行為,如需要協助可以撥打派出所或110電話,勿因一時衝動而後悔,本身已懷有身孕,凡事須為子女著想,吳女方同意隨消防局人員至醫院治療。

警方表示,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時若遇有上述情事,應立即協助救治並設法安撫當事人情緒,若遇需要轉介至其他相關單位之情事,也應主動積極通報給予適切幫助,建立警察親善愛民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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