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管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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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還記得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說:
 
「末期病人插管、電擊,是浪費醫療資源」,
 
這句話引起了軒然大波,
 
但是也道出了各大醫院裡頭那個不能說的秘密。

很多醫院在家屬的要求下,為末期病人裝上先進的設備儀器,只為了維持那一口氣。但是很多病人的軀體可能已經開始腐敗,等到家屬後悔了,裝在病人身上的維生設備卻不能撤除。今年一月通過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案,可以為這樣的情況解套。但是相關的施行細則還沒有出來,該如何執行,也引發許多的討論,特別是社會上對於拔管,還存在著很多的疑慮。這個法的通過,可以讓社會開始關注這個議題,如何兼顧情理法的層面,也是在執行上應該被考慮進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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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mnors

根據這則新聞,開頭提到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說:「末期病人插管、電擊,是浪費醫療資源」,可能他說法是比較極端,站在資源角度所說的話,但他有錯嗎?我個人看法是沒有,這則新聞還是在人道精神上講述有不同的意見,但是我覺得也該給家屬心理準備,甚至早早點破他們的不捨,當然我自己也是有親人有這樣的例子,人情人情講到後來變成病人的"痛"那有比較好嗎?這則報導可以的話,我希望能拍到家屬跟病人溝通上,甚至病人已經不想再撐了的畫面,播給大眾看,就不會有那麼多心結,存活率低到缺定人是救不回了,連病人自己都希望不要在痛苦了,家屬卻希望病人好好活著,不要拔...只會了聽親人的呼吸,甚至是哀嚎?最後,看不下去了才同意拔,不能說站在社會資源看事情的人無情,站在病人角度何嘗不是?

hh李宛儒

正向來說,當然希望以對病人最好的方式來做,多方面的溝通進而達成共識是必然的;反之,像節目所說的法案通過後,會不會被利用因而引發犯罪也是個問題。
在插不插管與拔不拔管後的決定,其實都是個考驗,畢竟當家屬自己遇到時一定會慌了手腳,所以透過專業醫師在旁的協助是必然的。唯有讓家屬了解、了解再了解的情況下,家屬可以比較安心、病人是安詳而有尊嚴的、保障醫師的權益,這些都是重要的!

老陳

病人的家屬不忍心看著病人離開,希望能有奇蹟出現,故想用醫療方式延續病人的生命,這或許對家屬來講是不捨,但對於病人來說卻是延長他的痛苦。我的姊姊本身是腫瘤科的護士,常常與我討論到他們是如何急救維持癌末病人的生命,那種無所不用其極的過程,讓人聽了都覺得難過,病人的人生最後一段路走得如此痛苦,走得如此沒有尊嚴,所以我覺得若是能讓病患在意識還清醒時決定自己最後的醫療方式,對家屬和醫院都是好的。前衛生署署長楊志良說急救是浪費醫療資源,那是無法道破的事實,在癌末病人最後的急救過程中縱使知道死亡是必然的結果但卻得堅持到病患呼吸終止的那一刻,而急救的過程只是在安慰家屬罷了!要急救與否牽涉著人的情感,想起當初爺爺糖尿病引發併發症在加護病房來來回回,那時醫生要父親決定是否還要急救,我只記得父親滿臉淚水簽下放棄急救同意書,那種那家屬內心的掙扎我也曾經經歷過,是很痛苦的抉擇。

希望報導
最近護士們集體上街頭抗議醫院壓榨他們,這對家中有個護士姊姊的我來說心有戚戚焉,護士這個行業屬於責任制把事情做完才能下班,這種狀況下護士的工作是嚴重超時的,記得有一次我姊姊連續工作15個鐘頭才回到家,但回家後並不能代表工作的結束,他們每個月還要繳交一份個案報告,此外就算放假有時還要到醫院開會或上課,根本就沒有假期可言,在這樣的工作荼毒下,很多護士是承受不住的,故護士的流動率十分驚人,導致人力不足,一個護士要照顧的病床數因而增多,當每增加一床病人,病人的死亡率也會跟著增加,不斷惡性循環影響醫療品質。況且我姊姊待的是一般綜合醫院,若是大型醫院工作量更是驚人,而且很多大醫院都是以約聘的方式聘請護士,這樣對護士是很沒有保障的。我想獨立特派員可以對護士這行業深入報導。

H 陳譽馨

我看過兩個類似的電影,

故事A裡面一個是變成腦死昏迷植物人的女性,一個是急需心臟的小女孩,
原本腦死的家屬同意捐贈,可是小女孩等不及,他的母親串通了醫師作犯法的行為
「做假報告,提早讓那植物人死亡」

被家屬發現而極力拒絕捐贈,不放棄急救機會了。

故事B是一個洞窟探險隊最後遇到颱風,被淹在裡面,
人陸續受傷,有一個人因為被沖走撞擊骨頭都碎掉,不能行走,最後發現到他意識清楚的,
但領隊決定把他放到水中提早讓他走,被其他隊員譴責,

可是當大家需要快點逃生的這個情況,不能背著她走,更沒有救難隊,
除了讓她死,放他在這邊也不行,怎麼做才是對的?

同上養育自己這麼久的家人跟著自己這麼久的朋友,多數的人都希望能就則救
可是有另外一條性命等著自己去選擇,該怎麼辦?

一個是幾乎可以等於死亡的植物人,一個是未來還長的小女孩,
要是自己是那位家屬,真的可以接受”反正都快死了 不如去救一個需要的陌生人”嗎?

跟這個報導裡所爭議的點很像,
有呼吸不一定是活著,只是一個軀殼在哭泣而已,

可是 或許沒有 什麼是一定對的,什麼是一定錯的,
提早拔管也好 繼續也好,都是當事者面對自己內心掙扎很久的決定,
不應該去譴責或者是硬冠上對 或 錯的字眼,

希望報導上不要去探討 對 或 錯 該不該拔
而是多去報導那些 後悔卻不能拔 應該怎麼去改進,

”該怎麼做”而非 ”對與錯”

小羊

  很多時候我們選擇留下親人的一口氣,只是為了安慰還留在陽世間的子女們。我很幸運,我還未曾要面對這些令人痛徹心扉的決定。
  親情的拉鋸是最令家屬痛苦的,與其讓深愛的家人痛苦,不如讓他們好好的、有尊嚴的走。而守護這些病患的醫護人員真的是很偉大,但我們卻常常會將痛苦與悔恨轉移到他們的身上,他們的心情也其實不比我們好過多少。

老張

生重病的人或突然遭受病痛的人真的能夠決定自己要不要接受

治療嗎?這是很值得討論的問題,許多家屬認為一定要救活,

但生病的人卻不然,整個治療的過程痛苦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勉強挽留住生命真的很重要嗎?人不是皆有一死,勉強延長生

命真的很重要嗎?讓病人最後一程走的這麼痛苦,身上又切又

割的。雖然相關法條的訂立是需要的,不過家屬與病人之間也

需要達成共識,家屬應該要尊重病人的想法和意志,不能只以

自己的個人意願為他們抉擇,我們應該以更關廣的角度來看待

死亡這個議題。

比各

先進的醫療科技可以挽救人的生命,而插管維持生命,只
能維持心跳和呼吸,卻無法讓身體機能正常運作,那麼這
樣到底算不算是真正活著?想像你還有口氣在,但是身軀
已漸漸腐朽,究竟算不算活著呢?

那麼生命到最後的時刻要不要拔管、由誰拔管這個問題存
在很久很久了。其實絕大部分的家屬當然時會希望親人能
夠活越久越好,但是對病人本身會不會是一種折磨。
於情於理,拔不拔管都需要問當事人的意見,但是他們無
法表達,所以多數由家屬代勞,家屬不清楚情況就決定要
拔管,那無形中也會扼殺一個活下去的機會。再加上到底
拔管該由誰來也是個問題,拔管的人會不會面臨法律責任
和良心上的掙扎,以及我們人否有支配另一個人生死的權
利,還有醫院和家屬有沒有良好的溝通等,因為那不能暫
停也無法從來,所以拔不拔管便是要去謹慎思考的。

希望獨立特派員可以報導:
探討藝術竊盜的問題,大家常將那些大盜冠上雅賊之
名,而對他們犯下的罪行反而模糊了,很多影片也常
用這種例子去作素材來拍攝。
但是在真實世界中,它並不顯得高雅,基本上藝術品
的被竊,往往涉及金額極其巨大或是跨國組織,所以
追查起來又更困難。短時間內破案是根本不可能,且
幾乎成了懸案。希望可以探討藝術品竊案對人類文
化歷史的衝擊。

HH男男

我以前我爺爺變成植物人所以插管
每次去看他都會看到護士在幫他抽痰
看到他痛苦的樣子
過了一段時間我們為了不想在那麼痛苦
所以我們也決定給他拔管

1

加入時間: 2007.06.20

獨立特派員

加入時間: 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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