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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生技研究園區開發環說書」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 相關媒體報導(六)

2011/04/29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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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有伙伴寄來本會議後續相關媒體報導,好奇寶寶蒐集於後,保存完整資訊。也算是環境報導義工一件。

1. 202溼地開發生技園區 環評再受挫

 本報2011年4月19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http://e-info.org.tw/node/65784

2.  生技園區環評案 補件再審  
 【2011-04-18 中央社 國內社會記者許秩維台北18日電 】


3、《生活報你知》生技園區設在202兵工廠 補件再審   【2011-04-19 中國時報 第A6版╱生活新聞 李宗祐 】

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12050902/112011041900065.html 

4、郝龍斌:二0二兵工廠設「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全案開發權   【2011-04-14 台灣時報 第9版╱台北都綜合 陳椿貴 】

http://www.twtimes.com.tw/html/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44537

 

 

1、202溼地開發生技園區 環評再受挫 

本報2011年4月19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富含淺山生態系,有山、有水、有森林,近期還發現有保育類物種穿山甲幼獸的202兵工廠(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將為中央研究院(開發單位)發展「生物技術產業」之須,變身為「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繼1月17日環評決議「補件再審」,4月18日再送環評審查,包括設置的必要性及選址適切性等源頭問題仍無解,再以「補件再審」收場。

202兵工廠新庄仔埤全景圖,Karim Khemiri攝,OURs提供。

千兆難抵一溼地

環評會現場,作家張曉風親臨關切。他質問,如果自己很有錢每年給馬英九1千兆美金,一直付到2111年,可以造出一個202溼地嗎?站在台北市民立場,202溼地是無可取代的。

張曉風質疑,所謂的開發是否是一種對土地的摧殘?「(開發案樓地板面積)37000坪,等於100坪的土地蓋370層樓,將如此龐大的建築量體放入溼地,難以想像!」

張曉風曾聽人比喻中研院是漂撇的少年郎,不愁找不到對象,何苦搶隔壁鄰家的有夫之婦(202兵工廠)?擔心中研院帶頭開此風,大家有樣學樣,慈濟(內湖基地土地變更案)也跟著學。政府應該做好樣,不要做言不及義的事情;他主張對202最好就是什麼都不做。

202兵工廠溼地變遷圖。圖片來自: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凌。

群聚效應只考慮產業面向  沒有國安思維

荒野保護協會專員黃詩涵說,若以群聚效應來考慮目前區位選址或許合適,但就整個生態或國家因應氣候變遷或環境災害加劇,永續國土的目標考量下是否也如此?質疑群聚因素為首要考量之適宜性。

環委洪振發也認為中研院考慮的群聚效應,若為了產業,規模實在太小了,若此案成功是否擴充,是不是還需另闢地?若是如此,何不現在另擇他址。

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長、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認為,中研院的選址說明只強調產業群聚效應,證明此案根本沒有選址過程,只說為什麼要,一定要,卻沒有提出任何取代方案。

台北市應拿出都市計畫政策

廖本全說,本案應以台北市城市發展來看,否則環評將淪為個案變更工具。台北市超級過度發展有目共睹,大家仍在搶僅存的、稍稍平坦的邊際土地。而中研院在本計畫的表現就是「發展主義」,先發展後環保,並加入都市蔓延之搶地行列,使得本計畫成了台灣社會最壞的示範。

計劃書中提到引進2000多人,這些人的生活需求,所引起的環境衝擊不會是個案性的衝擊而將是全市性之衝擊。因此,不應以切割、小面積的方式進行環評,這樣看不出問題,而環評也將變成背書的工具。應先釐清台北市都市發展的政策,再來談該或不該、可或不可。

此外,他再度呼籲應將社會衝擊、土地利用、土地徵收、用水等,對個人、團體、社區正反面的影響評估,不能只是文字說明,還須分析評估。

動物實驗研究中心選址

動物實驗研究中心選址將造成連鎖效應。202兵工廠長侯惠文分析,開發計畫將實驗動物研究中心蓋在火炸庫現址,因此,火炸庫必須搬遷,將造成增蓋防爆牆,又因需緩衝帶就必須徵收生態研究區部分土地。但若不選在現址,則可不蓋防爆牆、不徵收民地,約可省下20幾億經費。

環委鄭福田也質疑實驗動物研究中心及5棟建築物配置,國內已有200多個,有必要將位置設置在此嗎?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認為,開發單位應採納委員與各單位的建議,改正國家實驗動物中心設置區位的缺失,開發單位應努力尋求替代方案,甚至改以零方案。

火工區搬遷應同案列入環評

前一次即建議將防爆牆及火工區搬遷列入開發計畫同案環評中,開發單位卻未回應,此次侯惠文再提一次。

侯惠文說防爆牆是保障人員及設備之安全,火工區搬遷所有執行依據、經費、工程內容、生態影響、防洪都必須依照計畫書,卻未列入開發計畫環評中。

受中研院委託撰寫環評書件的世曦工程顧問公司代表表示,不可能將火工區搬遷案併入環評書,認為是兩個案子,且時程上不允許。林子淩認為,中研院為開發單位,應由中研院具體說明為何無法進行全場區環評。

污染超標開發違法 生技產業廢污水應加嚴

對於廠區內水溝邊泥土驗出砷,侯惠文推測應該來自民地、墳墓之除草劑或農藥。蠻野心足律師蔡雅瀅表示,依據環說書顯示砷污染超標6倍多,應依土污法第12條應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同法17條禁止為環評法規定之開發行為,質疑開發之合法性。

此外,再度提出廢污水納管標準應針對生技產業設加嚴標準;蔡雅瀅也提出南科既有土地閒置問題,何不將整個中研院遷移到南科,解決兩造的需求。關於本案將間接導致徵收,他認為應提早公告讓潛在的受害民眾得知。

生技研究內涵不明

開發單位在簡報資料表示,國家生技研究園區以生技及新藥之創新研發為主,台大地理環境資源學系教授王鑫說,生技及新藥是兩回事,台灣連藥都做不出來,還要製作新藥,認為生技內涵不清楚。

王鑫認為中研院的定位、範疇是什麼(什麼都做嗎),以及本案極具社會、文化意涵都應列入政策評估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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