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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法規解釋偏袒開發 偽造文書應當告發

2007/11/09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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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針對環保署台塑鋼鐵環評審查案 環團與漁民代表告發環署偽造文書

已經遭前任環評委員裁定進入二階段審查的台塑鋼鐵開發案,在環保署法規會的解釋下,竟然出現了違反經驗法則的怪象。

為了平息環保署所造成的怨氣,雲林漁民、綠黨、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生態學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綠色消費者基金會及環境文教品質基金會等團體決定聯手共同告發環保署偽造文書。

環保署陳重信署長,繼湖山水庫案的公民訴訟之後,環保官司再卡一椿。

根據歷來的環評經驗,九成五以上的案件,在初審小組作出結論後,為尊重審查專業,到環評大會時都會尊重直接做成決議通過,不過這項常規,卻被台塑煉 鋼廠開發案打破,由新屆環評委員會作出另專業案小組的護航動作,而居其中關鍵的正是環保署不僅不分青紅皂白,全力配合業者無理的所謂「迴避」請求,甚至綜 計處與法規會更是一搭一唱,讓台鋼案二階環評的決議胎死腹中,衍生出新的審查小組,所賠上的卻是整個環保署的專業形象。

為了掃除這種不公不義,漁民代表林進郎先生、綠黨秘書長潘翰聲、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文魯彬、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陳秉亨、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崔愫 欣、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及環境文教品質基金會董事長劉銘龍決定共同至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歡迎各位媒體朋友前來採訪。

「環署法規解釋偏袒開發 偽造文書應當告發」記者會

時間:2007/11/7 (星期三)早上11:30

地點: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地址:臺北市博愛路 131 號,電話:(02) 2314-6871)

新聞聯絡人:綠黨秘書長潘翰聲 0935-295815

已遭前任環評委員裁定進入二階段審查的台塑鋼鐵開發案,在環保署法規會的解釋下,竟然出現了違反經驗法則的怪象。雲林漁民、綠黨等團體決定聯手共同告發環保署偽造文書。但稍晚,新任環評委員仍舊就做出台剛案送入二階環評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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