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賣美麗灣
財團看上了這片公有沙灘海灣,台東縣政府就配合BOT將土地交給財團50年,簽約後財團規避環評程序,和台東縣政府聯手演出一連串荒謬的劇情。
片名:出賣美麗灣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nS6U4NYZK4
不必等海嘯來,看看浪痕,海浪已打入旅館大廳,這樣的危險建築,為什麼財團和縣政府和環評委員會的專家學者都看不到。沙灘本來就是海浪活動的空間。搶什麼。
不但旅館大樓建在沙灘上,剩下的沙灘還要建5處游泳池戲水池,他們以為這裡是赤道無風帶嗎。
5萬立方廢棄土堆置沙灘嚴重污染沙灘和海中珊瑚,環保署和縣環保處卻說這是工程會定義的有用物資,不是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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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東部景觀獨特,環境優美,杉原海水浴場更是縣民親水的最佳場地,每位縣民對杉原海灘都留有美好回憶。
財團看上了這片公有沙灘海灣,台東縣政府就配合BOT將土地交給財團50年,簽約後財團為了縮短籌建時程,規避環評程序,縣府亦全力配合作業,合併再分割土地至不辦環評的0.9997公頃,發給建造執照。因對環境缺乏調查及瞭解,第一期大樓竟然建在浪濤可及之沙灘,施工過程更將5萬立方廢棄土堆置沙灘,污染環境,泥漿流入海灣,污染水域珊瑚。
當地原住民老婦之居家土地亦被劃入開發範圍,面臨拆除威脅;原住民基本法空有保護傳統領域的條文,面對開發的力量,基本的世代居住權也已不保。
”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之過程,台東縣政府結合財團聯手推動大型BOT,只求快速營業,忽視環境因素,;鑽營法律縫隙,自我滿足。台東NGO得到台北義務律師的支持,對台東縣政府提出行政訴訟, NGO目前已得到三場的勝訴。事件仍在發展中,無論最後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如何,這事件都極具啟發性,期望本開發前車之鑑能為後者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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